上池的水溝頭
Isaiah 7:3 – Then the LORD said to Isaiah, “Go out, you and your son Shear-Jashub, to meet Ahaz at the end of the aqueduct of the Upper Pool, on the road to the Washerman’s Field.” Isaiah 36:2 – Then the king of Assyria sent the Rabshakeh from Lachish to Jerusalem to King Hezekiah with […]
古埃及與以色列
Ancient Egypt was one of the four great ancient civilizations. Like ancient India and ancient Babylon, its civilization did not continue uninterrupted into modern times. Ancient Egypt was located in the middle and lower reaches of the Nile River in northeast Africa, beginning around 3100 BC with the First Dynasty and ending in 343 BC […]
生命树
生命树是《圣经》中记载的一棵树,在《圣经》中有多处记载。圣经的第一部书《创世记》中记载: 狡猾的古蛇(即魔鬼、恶龙)诱骗无知的夏娃吃分辨善恶树的果子,说她将会变得如神能知道善恶,而且“不一定会死”。 在吃了分辨善恶树的果子以后,亚当和夏娃便被神逐出伊甸园,并找来基路伯把守伊甸园的入口、封锁通往果实能使人得到不朽生命的生命树的道路,以防止人类吃到生命树的果子。 因着犯罪,亚当和夏娃失去了以前跟神那份亲密的关系,为了贪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换来的是无法弥补的损失。不但要承受犯罪所带来的后果,而且,他们的子孙也无法回到生命树那里。人没有能力,也没有办法去到神那边,恢复跟神亲密的关系。 直到主耶稣出现在地上,这样的情况才得以扭转。虽然主耶稣是个人,不是棵树,但是他是神的独生子,生命在他里头,所以他就是生命树再次显现在人间。主不但告诉人,他是生命,他有永生,而且也要人吃他、喝他。约翰福音第六章说:「要吃我的肉,喝我的血。」「我的肉是可吃的,我的血是可喝的。」神再给人一个机会,看人肯不肯拣选生命。可惜的是,当时拣选主而得生命的人不多,大部分都认为吃主的肉、喝主的血太不可思议,而离弃了主。这个机会到今天还在,得生命的门还没有关,凡接受基督,把他信到里面的人,就是吃生命树之果,得到永远生命。 圣经在最后一本书《启示录》中也提到生命树。《启》22章1-2节中说“天使又指示我在城内街道当中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样果子,每月都结果子;树上的叶子乃为医治万民”。 创世记和启示录是两个不同的作者所写的,摩西和使徒约翰相隔大概一千五百年。创世记所谈到的是咒诅和死亡;而启示录所提到的是医治和得生命。在启示录的末了,基督的工作完毕,神的旨意完成,所有的基督徒,就是生命册上有名字的,都经过灵的变化,是父、子、灵工作的大成。圣经以人类失去生命树作为开始,又以人类重新得着生命树作为结束,当中蕴藏着神的无比奥秘和救赎。 *「生命树」的记忆存在于各个古代文明之中,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在古代苏美尔人、埃及人、巴比伦人、亚述人、中国人、印度人和乌拉尔图人等许多古代文明的文献和遗址里。这从侧面佐证人类的祖先都来自伊甸园。
尼提宁
「尼提宁」只在以色列人从被掳归回后的著作中出现(代上;拉;尼)。「尼提宁」一词源于一希伯来动词「拿单」,意思是给予、分别出来、呈献,而「尼提宁」的意思就是「交出来的人」或「分别出来或献身的人」。七十士译本把这词译为「献身的人」。近代一些译者参照约瑟夫(《犹太古史》11.5.1),指他们为「殿役」。 在被掳之前,尼提宁在圣殿的事奉显得十分活跃。历代志上九章2节把他们与祭司、利未人并列,他们都分得自己的城邑。他们的次序是:祭司、利未人、尼提宁,显示尼提宁是在利未人的管辖之下(参尼七章73节,十一章3、20、21节)。从巴比伦被掳归回后,他们仍是圣殿的工作人员(拉二章43、58节,七章7、24节,八章17、20节;尼七章46、60节)。 尼提宁居住在耶路撒冷(拉七章7节;尼三章31节,十一章21节),并参与修筑城墙的工作(尼三章26节)。尼提宁究竟指什么人,未能完全确定。民数记三十一章47节记载利未人收纳了一些俘虏,叫他们做粗重和卑下的工作。基遍人被吸纳在以色列中作奴仆的时候,他们也被分派为以色列全会众和耶和华的圣坛作劈柴挑水的工作(书九章9-27节)。大卫也曾命战俘做这等工作,增加了会幕中作仆役的人数(拉八章20节)。圣殿建成后,圣殿需要增加工作人员,所罗门便增加了圣殿仆役的人数。这群新增的仆役被称为「所罗门仆人」。以斯拉记录了有392个尼提宁归回耶路撒冷(拉二章58节),并在重建的圣殿中,重操他们祖先在被掳前所做的工作。尼提宁被列为重新与神立约的会众一员,他们与神立约,把自己完全献身给神(尼十章28、29节)。
古罗马的凯旋仪式
谈到“凯旋”,我们首先想到的是意大利著名的凯旋门。 但是,在千年以前的古罗马,因为“凯旋”举行着足以轰动全国的仪式。 凯旋仪式是古罗马授予获得重大胜利的将军的庆祝仪式,这是罗马人最大且最受欢迎的荣耀。凯旋仪式上的游行队伍一般都非常长,顺序是:元老院元老,号手,车载的战利品,用以献祭的白色公牛,被征服者首领的武器及徽章,被征服者首领及其亲属,其他战俘,凯旋者的扈从,站在战车上的凯旋者本人,凯旋者的已成年儿子及副官、军团长、军事保民官、骑兵队长等,凯旋者的士兵。“凯旋”文化的背景、凯旋式的分类和规则、政治作用等,都对古罗马及其统治者、军人、公民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林后二14-16】感谢神!常率领我们在基督里夸胜,并借着我们在各处显扬那因认识基督而有的香气。因为我们在神面前,无论在得救的人身上或灭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气。在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气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气叫他活。这事谁能当得起呢? 当时罗马帝国的将军在凯旋归来时,会率领得胜的士兵和战俘进城「夸胜」,游行展示给国民观看。在游行中,罗马祭司会手持点燃的香炉,边走边摇,发出「香气」,在场的人都能闻到。这「香气」对于得胜的将军、士兵和夹道欢迎的群众而言,代表胜利的喜悦;但对战俘而言,却意味着即将被奴役或处死(林后二14)。 上图:古罗马的凯旋仪式。
以弗所大剧场
以弗所大剧场(Ephesus Theatre)位于以弗所古城遗址内,由罗马人在公元41年到公元117年间改造而成的一座环形大剧院。依山而建,面向大海,气势磅礴,坐席可容纳2.5万人。 山岗斜坡修建,呈半圆形,这是以弗所废墟中修复得最好最完整的古迹。 考古学家估计剧场建于公元前二世纪,到了保罗时代,剧场可以容纳二万五千观众,扩建工程还继续进展到公元二、三世纪,这是亚细亚省规模最大的剧场从舞台开始,坐席上每一排都比前一排更加倾斜陡峭的设计,改善了上层外围观众的视听效果。 保罗在以弗所传福音,可说非常成功,虽然使徒行传记载犹太会堂里有些人顽梗不信。 保罗不单传福音,也行了许多治病和赶鬼的神迹,甚至许多行法术的人改邪归正。 由于保罗太成功了,原本敬拜亚底米女神的广大群众都不再购买神龛,结果掀起制造工匠的骚动。 亚底米是希腊多神宗教里的一个女神,掌管狩猎、生育、繁殖、丰收,按古希腊传统形象,亚底米通常描绘为一手拿弓箭、一手抓鹿角的少女。 但在以弗所废墟中发现了她的一尊巨大白理石雕像,高约十英呎,外形为胸脯丰满的中年妇人,下半身和周围雕刻了很多牲畜、蔬果和植物,形象有异于古希腊传统 ,反而揉合了亚细亚地区弗吕家原住民所信奉的Cybele女神。保罗和他同行的使徒,面对群情汹涌和暴动,眼前每一个石刻、每一块砖头,都曾见证这一切!
管家
The mysteries of God” refers to God’s predetermined plan of salvation. The original meaning of “steward” refers to a slave who manages the household affairs of his master. God’s servants should first have a correct understanding of their own position: they are not objects of human exaltation and following, but rather slaves of Christ. The […]
《民法大全》
《民法大全》(Corpus Juris Civilis),又称《查士丁尼法典》或《国法大全》,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下令,由法学家特里波尼亚努斯主持编纂的一部汇编式法典,完成于主后529至565年。罗马帝国以法制闻名于史,罗马法是罗马共和国及罗马帝国所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于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时期达到鼎盛。罗马法奠定了后世法学、尤其是大陆法系民法典的基础。世界最早的大学最初往往只有神学和法律两个专业,而法律学习的就是《民法大全》。 严格来说,《民法大全》并不是一个新的法典。 《民法大全》主要收集了罗马帝国的法律,以及权威法学家的法律解释。 另外,此汇编也包括了给法律学生当作法学入门教材的法学阶梯,以及查士丁尼一世所颁布的新法律。 在整个编纂工程完成之后,任何对于《民法大全》的评论或者其他立法都被禁止。 在西欧,民法大全在中世纪复兴,作为私法被“采用”或仿效。 民法大全的公法内容则被各世俗国和罗马教廷作为法律的论据。 复兴后的罗马法又成为所有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的鼻祖,是法学研究者研究民法学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资料之一。 民事法典的规定也影响了天主教的教会法。
保罗之墓
2002年,由梵蒂冈委派的考古学家在罗马城外圣保罗大殿 「Basilica of Saint Paul Outside the Walls」的祭坛下发现一个2.4米长的大理石棺,石棺上刻有拉丁文碑文”殉道者使徒保罗 PAULO APOSTOLO MART”。 考古学家使用了探针探查了石棺内部,发现里面有香料、蓝色和紫色的布料,以及碎骨片。根据放射性碳定年法检测,确定这些骸骨属于主后一至二世纪,与使徒保罗殉道的年份吻合。经过严谨的遗物遗骨科学分析,于2009年6月28日,石棺内之骸骨被证实属于使徒保罗本人。
古罗马的公寓楼
在古罗马的城市里,大部分居民都住在被称为Insulae的公寓楼里,现存最高的是五层楼,越上层的质量越差。少数富有的上流人士住在联排屋(Domus)里,在一、两天路程之外的乡村还可能有别墅。在4世纪,当时罗马城里大约有4.2万至4.6万栋公寓楼,而3世纪后期只有1,790栋联排屋。初期教会聚会的地方,就是在这些公寓楼和联排屋里。 圣经记载: 【徒二十8-12】我们聚会的那座楼上,有好些灯烛。有一个少年人,名叫犹推古,坐在窗台上,困倦沉睡。保罗讲了多时,少年人睡熟了,就从三层楼上掉下去;扶起他来,已经死了。保罗下去,伏在他身上,抱着他,说:『你们不要发慌,他的灵魂还在身上。』保罗又上去,擘饼,吃了,谈论许久,直到天亮,这才走了。有人把那童子活活地领来,得的安慰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