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伯」是罗马帝国元老院直辖行省的首长,地位相当于巡抚或总督。那时哥林多的方伯「迦流」(Junius Gallio)是罗马皇帝尼禄的私人教师、斯多亚派哲学家辛尼加(Seneca)的兄弟;是一个公正冷静的人物,对于宗教采取放任自由的态度,只要宗教不妨碍政治,就不予过问。迦流认为犹太人控告保罗的罪名只是宗教上的争执,并非违犯罗马法律,因此不予立案。迦流的判决后来成了各地巡抚和方伯援用的先例,在主后50-60年代对教会起了很大的保护作用。
徒十八11-16所记的方伯迦流之前没有历史资料支持,曾是圣经批判家们几个世纪来用来批判路加的热门话题,直到1905年在希腊德尔斐(Delphi)城发现了「迦流碑铭」证明,迦流在主后51-52年担任亚该亚方伯,成为确定保罗来到哥林多和写帖撒罗尼迦前后书时间的最重要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