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的拿细耳人

参孙是士师记中以色列的一个著名的士师。他生来就是拿细耳人(拿细耳人即离俗人。 古代希伯来人中一批经过洁身归圣的人,拿细耳人不可剃发; 不可饮酒,以及酒作的醋、葡萄、葡萄干,乃至葡萄树上结的; 不可触摸尸体),但是他却是个不合格的拿细耳人。

参孙想娶一个非利士女人,尽管他的父母反对,而且违反了神禁止异教通婚的律法。由于参孙的坚持,他的父母无奈之下陪参孙到亭拿为他订婚。路上到了亭拿的葡萄园,有一只狮子攻击参孙。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虽然手无器械,却将狮子撕裂(士师记14:6)。后来,参孙路过那里时,他离开大路,转向道旁的葡萄园,去看那个死狮子,是他主动靠近试探、去了不该去的地方,因为拿细耳人应该远离一切葡萄制品。他看见那狮子的尸首,尸首上满了蜜,就吃了。这是对拿细耳人律法的违背:在他离俗归耶和华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尸(民数记6:6)。参孙似乎知道他做得不对,因为当他把蜂蜜给他父母的时候,只是没有告诉这蜜是从死狮之内取来的(士师记14:9),让他父母也违反了食物洁净的条例。

【士十四10】参孙在亭拿设摆筵宴。作为一个拿细耳人,参孙要远离清酒、浓酒(民数记6:3)。虽然士师记的作者并没有指出参孙本人是在这个宴会上喝的是清酒还是浓酒,但这是一个导致犯罪的场合。在筵席上,参孙下了赌注:谁能猜出谜语,就给他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士师记14:12)。参孙那非利士的新妻背叛了他,将谜语的意思告诉了本国的人。参孙就大怒,杀了三十个非利士人,将他们的衣裳给了那解谜语的人,再一次违反了拿细耳人不可挨近死尸的条例。参孙的妻后来也归了别人。

参孙心甘情愿地陷入罪恶的境地,但每次神都使用他来荣耀神。即使我们的罪也不能阻挡神的主权。参孙满怀愤怒和报复,发誓要报复非利士人,因为他们偷了他的妻子(士师记15:3)。他烧毁了非利士人的庄稼,后来,在非利士人杀害了他的妻子之后,他大大击杀他们,连腿带腰都砍断了。

参孙在犹大躲藏了一段时间,但是犹大人担心参孙使他们与非利士人的关系恶化,就把他捆起来交给仇敌(士师记15:8-13)。当非利士人靠近被捆绑的猎物时,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臂上的绳就像火烧的麻一样,他的绑绳都从他手上脱落下来。参孙拾起驴腮骨,用它杀了一千非利士人。

上图:驴颚骨。未干的驴腮骨比较重,有韧性,是很好的武器。但参孙接触了未干的驴腮骨,却违反了拿细耳人不可挨近死尸的条例。(圣经综合解读授权使用)

参孙作以色列的士师二十年,只是孤军作战,动机也只是为了自己;百姓对自己陷入的属灵黑暗也麻木不仁,甚至没有人起来跟随参孙。但神仍然顾念他的子民,兴起参孙作士师,赐力量来拯救他们。但是他们的软弱也导致神的拯救没有在他们的世代完全实现。士师只是神所使用的器皿,拯救不在乎士师的所能、所是或属灵光景,神自己才是真正的拯救者,祂要把制服非利士人的工作交给撒母耳(撒上七13)、扫罗(撒上十四47)、大卫(撒下八1)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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