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眼中的婚姻

【可十6-9】但从起初创造的时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婚姻是神所命定的,并且神的命定是一男一女,而不是一男多女,或一女多男,也不是两个男人,或两个女人。男女二人一经婚姻的结合,在神眼里就不再是两个人,而是一个人。每一对夫妻都是「神配合的」,在神面前都是「一体的」。因为他们的婚姻背负着神的见证,表达神要与人联合的心意,不管人怎样悖逆,神永远不改变与人联合的心意,所以「人不可分开」。破坏夫妻的合一,在神眼里都是「犯奸淫」。同样,神也恨恶休妻和以强暴待妻的人。

对于正当的离婚理由,圣经中也有所说明: 有一方犯了淫乱,破坏了夫妻的合一。此外,对于那些信主前就已经结婚的信徒,倘若他们不信的配偶要离去,可以任其离去!

犹太律法原本不容许妻子主动向丈夫提出离异的要求,但因和罗马、希腊、以东等外邦人杂处,妻子「离弃丈夫另嫁」的外邦风俗也侵入犹太社会中。(正如施洗约翰的谴责希律安提帕不该娶他兄弟腓力的妻子希罗底)。

基督教对罪非常的敏感与憎恨,而它又是世界四大宗教中唯一充分看重身体,如哥林多前书6章19节里提到:身体是圣灵的殿,神的圣灵住在里头。基督徒的身体是用重价买来的,要用此来荣耀神。所以他们尤其痛恨淫乱之罪,因为”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身子”。

人们都盼望能够拥有幸福的婚姻,但是大部分的婚姻都难以避免大大小小的纷扰,更惨的是以破裂收场,造成双方严重的伤害。圣经中告诉我们神是婚姻的设立者,祂对婚姻有美好的心意,并且每对婚姻都是独特的,在神眼中有独特的意义和目标。在婚姻中,人能要脱离自我中心的心态,在委身的关系中彼此同心、合而为一、彼此相爱、彼此配搭来事奉神。如果我们愿意顺服神设立婚姻的原本心意,必能享受神在家庭中赐下的美好福分。

根据圣经和合本和圣经综合解读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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