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条叫我们尽心、尽性、尽意去爱神的命令,对很多人来说,是很难达到的。也许有人会反驳说,我们不能用命令勉强自己去爱。命令一个人去爱就好比勉强一棵不结果的树开花结果,或叫冬天的树长得青绿一般不可能。那么,这条命令有什么意义?
在人和神的本性里,我们找到答案。神之为神,祂需要祂的创造物对祂顺服;人之为人,就必须对神表示顺服。而无论人心中对神是否有爱意,他也必须对神顺服。这是神的主权问题,祂要所造的人服从祂。人的第一样和最基本的罪,就是不顺服。当人悖逆神的时候,他也就破坏了那神圣的爱,结果人内心对神的爱就死了。现在,他有什么办法可以再恢复那内心的爱?答案只有两个字——悔改。
一颗悲叹自己对神冷漠的心,只要认罪悔改,那崭新、温暖、满足的爱自然会灌注入这颗心中。因为悔改的行动会带来神的回应——向人显现,与人亲密的交通。那颗寻求的心一旦在个人经验中找到神,就会自自然然地爱祂。因为认识神就等于爱神,认识神愈多,爱祂也愈深。
那些曾经对付内心罪恶的人,对接受神的教训和神无形的存在,从不觉得为难。不错,他们看不见神,但在内心,他们经历过神千百次。他们可以肯定地说:“我们虽然没有见过耶稣基督,却是爱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