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人 (Romans)

罗马人是一个文化认同群体,亦被描述为一个族群或一种国籍身份。 在古典时代,从主前二世纪至公元五世纪,罗马人通过罗马共和国及之后罗马帝国时期的征服,统治了近东、北非以及欧洲的大部地区。

罗马人最初仅指罗马城的意大利族群拉丁人公民,在罗马文明的漫长历史中,随着罗马人的国家边界扩张和收缩,“罗马人”的含义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在罗马帝国鼎盛时期,罗马人的身份是一种集体地缘政治身份,几乎延申到罗马皇帝的所有臣民,涵盖了广大区域和各个族群。 到了主前约二百年时,罗马全国人民都可以称为罗马人。 后来不分任何种族,不论生在任何地方,只要取得罗马公民权,都叫罗马人。

就新约圣经中的「罗马人」是泛指取得罗马公民权的人,是人人羡慕的身份。当时要取得罗马公民权的方法有三︰

(一)对罗马有显著的贡献。

(二)付一笔可观的费用。 

(三)出生于罗马公民的家庭。 保罗的父亲是罗马籍的犹太人,因此他一出生便取得罗马籍。 这对保罗日后传福音的事工有很大的助益。

耶稣基督降生前后,罗马帝国的版图很大。 根据主前248年定立的波求来卡(Porcius Laeca)律法,罗马公民若要判处死刑,必须经国民议会通过,后来此项权利转属皇帝。 按罗马法律,任何罗马公民都可确保免受一切卑劣的刑罚,包括棍打、鞭挞和钉十字架。 所以保罗受到拷打前后,一提自己是罗马人,主管的官吏都非常害怕,也因此让保罗有机会在一些达官显要面前作见证,甚至上告于罗马皇帝面前。

上图:公元一世纪庞贝的壁画,描绘了一场多代同堂的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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