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人

羅馬人是文化認同群體,也被描述為一個族群或一種國籍認同。 在古典時代,從主前二世紀至公元五世紀,羅馬人透過羅馬共和國及之後羅馬帝國時期的征服,統治了近東、北非以及歐洲的大部地區。

羅馬人最初僅指羅馬城的義大利族群拉丁人公民,在羅馬文明的漫長歷史中,隨著羅馬人的國家邊界擴張和收縮,「羅馬人」的含義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在羅馬帝國鼎盛時期,羅馬人的身份是一種集體地緣政治身份,幾乎延申到羅馬皇帝的所有臣民,涵蓋了廣大區域和各個族群。 到了主前約二百年時,羅馬全國人民都可以稱為羅馬人。 後來不分任何種族,不論生在任何地方,只要取得羅馬公民權,都叫羅馬人。

就新約聖經中的「羅馬人」是指取得羅馬公民權的人,是人人羨慕的身份。當時要取得羅馬公民權的方法有三︰

(一)對羅馬有顯著的貢獻。

(二)付一筆可觀的費用。

(三)出生於羅馬公民的家庭。

保羅的父親是羅馬籍的猶太人,因此他一出生就取得羅馬籍。 這對保羅日後傳福音的事工有很大的好處。

耶穌基督降生前後,羅馬帝國的版圖很大。 根據主前248年定立的波求來卡(Porcius Laeca)律法,羅馬公民若要判處死刑,必須經國民議會通過,後來此項權利轉屬皇帝。 根據羅馬法律,任何羅馬公民都可確保免受一切卑鄙的刑罰,包括棍打、鞭撻和釘十字架。 所以保羅受到拷打前後,一提自己是羅馬人,主管的官吏都非常害怕,也因此讓保羅有機會在一些達官顯要面前作見證,甚至上告於羅馬皇帝面前。

上圖:西元一世紀龐貝的壁畫,描繪了一場多代同堂的宴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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