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五1,4-5】我看見坐寶座的右手中有書卷,里外都寫著字,用七印封嚴了。因為沒有配展開、配觀看那書卷的,我就大哭。長老中有一位對我說:『不要哭!看哪,猶大支派中的獅子,大衛的根,祂已得勝,能以展開那書卷,揭開那七印。 ’
聖經裡「七」是完全的數目。古代以色列人的所有權狀寫在羊皮上,捲起來用印封嚴,到約定的日期才打開封印,正式承受產業(耶三十二10-14)。只有七印全部揭開,書卷的內容才能完全成就、神的旨意才能執行完畢。當時的法律文件在書卷繩結上封印,最重要的文件必須由七個見證人封印,與此處的書卷形式相似。當時的書卷通常只寫一面。這個書卷卻「裡外都寫字」,內容非常多。
啟示錄中六1-八1是羔羊揭開七印時出現的異象,羔羊每揭開一個印,就帶出一個異象;前四印是一組,後三印是一組。此時只是掲開封嚴書卷的七印,書卷本身還沒有展開,所以前六印帶出的只是主耶穌所預言的「災難的起頭」(可十三8;太二十四8);第七印所帶出的七號(啟八1-2),才是書卷中記錄的真正災難。
In ancient times, a seal was an easily recognizable mark made by an owner with a stamp or a ring on their possessions. To have God’s seal on a person means that this person belongs to G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