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羅馬的供水系統被認為是古代歷史最輝煌的奇蹟之一。羅馬控制的疆域範圍都建造了引水渠,引水渠幾乎成了羅馬帝國向外擴張的標誌。古羅馬的引水渠建設主要是提供逃生通道或軍事需求。當然,其他功能也是同時具備的,如提供居家用水、花園澆灌、水上表演、推磨、噴泉景觀等。
古羅馬的輸水渠道建設首先是尋找水源。從四面八方來的地下水,滲透匯集到建好的拱形儲水庫中,水渠跟儲水庫連接,空氣通過水面上方進入儲水庫,儲存水通過露天的混凝土水渠自然引流出來。在輸水過程中,羅馬人也建造了許多堅固的高架輸水渠、虹吸管、隧道,以避免深谷和懸崖。最後,水渠裡的水注入混凝土做成的水窖裡淨化,淨化以後再透過水渠自流到分水池。分水池中有許多隔層把水分開。分水系統主要是把水庫的水或輸水渠裡的水分流到終端用戶。羅馬的分水系統就是把來自水源地的水用渠道分流到城市。供水時,供應的水量超過了實際的需求,一是確保水流的壓力;二是沖洗街道。絕大多數的輸水渠道由砂石建造而成。
羅馬人常常以他們宏大的供水系統為豪,但最重要的或許是這些建築讓羅馬人認識到可以利用水力學的原理建造排污系統和集中處理污水。隨著新城市的不斷擴張,古羅馬的排污系統也在一年一年延伸。古羅馬城大量的乾淨飲用水、街道上的污水都要透過渠道處理,最後才排到第伯爾河。另外,古羅馬人也精心設計了路面排水系統。在四通八達的公路上鋪設了用於排水的路牙子和溝槽,引導路面的水流到石頭砌成的露天排水溝裡,稍微傾斜的路基就能把路面上的水排到溝渠裡去。
最早在法律條文中涉及公共衛生治理措施的,可追溯至古羅馬。古羅馬建立了在古代社會較為完備的法律體系,其中多有涉及公共衛生與環境幹預的,在實踐中有利於提高公共衛生水平,這些法律規範在歐洲近現代的公共衛生立法實踐中得到了繼承和發展。 當時羅馬城公共衛生狀況很差,空氣和水源污染嚴重,主要污染源包括垃圾與生活污水、居民的便溺、工廠的排放物、死者遺體等。為解決羅馬城嚴重的公共衛生問題,催生大量的公共衛生法。古羅馬設立了專門的衛生官員,建立了完善的水道和眾多的公共浴場並有相應的立法,此外,還就工廠排污、殯葬衛生等進行立法。 高度發展的水道系統是羅馬城最為重要的公共設施,對羅馬城健康有序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關於城市工廠排污方面也有專門的立法。
正是由於古羅馬公共衛生法的上述特點,羅馬城公共衛生建設取得了顯著成效。羅馬城以14條水渠的完善給水系統向居民供水,所供給每個羅馬城居民的水,甚至數倍於今日衛生學的要求。這些公共衛生法實際上為今天所有的衛生領域內的措施提供了範例,在公共衛生領域,古羅馬已從一個古希臘的繼承者轉變為一個偉大的推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