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貳書》背景

《約翰貳書》的原文是希臘文,又稱為「約翰的第二封信 」。 《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前、後書》、《約翰壹、貳、叁書》、《猶大書》被稱為「一般書信 」或「大公書信」,因為這些書信都沒有指明特定的收信人,而且作者並非保羅。

《约翰贰书、叁书》是新约中最短的两卷书信,《贰书》有二百四十五个希腊词,《叁书》有二百一十九个希腊词,都可以写在当时的一张蒲草纸上。教会传统认为,本信的作者是使徒约翰。他可能于主后90年代,从以弗所写了这两封信给附近亚细亚的教会,把《约翰壹书》关于真理和爱心的教导应用到具体的实践上。本信整体是一个交错对称的结构:

  • A. 問候(1-3節)
  • B. 真理要有愛心(4-6節)
  • C. 小心假師傅(7-8節)
  • B1. 愛心要有真理(9-11節)
  • A1. 問安(12-13節)

主前30年,屋大維消滅埃及托勒密王朝,結束了羅馬內戰,統治了整個地中海、黑海沿岸地區。羅馬帝國法制相對公正嚴明,境內常年太平、治安良好,水陸交通通暢,羅馬大道和通用的希臘語把廣大的疆域連為一體,使各族人民得以安居樂業、自由貿易,進入二百年相對繁榮的“羅馬治世 Pax Romana”時期。在這段時期,普通人外出旅行比從前更加便利,也使福音在第一世紀能夠迅速傳播。

由於當時的旅店很少,名聲很差,所以信徒旅行時,通常都會找當地的信徒來接待。但信徒之間的彼此相愛,有時也會被人濫用、甚至被異端利用。因此,第一世紀的教會規範手冊《十二使徒遺訓 Didache》規定:

  1. 路過的使徒只能住一天,如有需要,可以住兩天;若是住上三天,他就是假先知(11章5節)。
  2. 使徒離開時,除了夠他食用到當晚投宿別處的食物之外,不可帶走任何東西;若是索要金錢,他就是假先知(11章6節)。
  3. 若有人藉著聖靈索要金錢或別的東西,不要聽從他;但若是為他人的需要而叫人施捨,就不應論斷他(11章12節)。
  4. 一般旅行的信徒最多只能停留兩天,如有需要,可以住三天(12章2節)。如果他要住下來,就要自食其力、不可遊手好閒,他若不願意這樣做,就是利用基督了(12章3-5節)。

我們必須把《約翰貳書》和《約翰叁書》放在一起讀,才能對真理和愛心有平衡的認識:前者提醒謹防異端(約貳7),後者支持廣傳福音(約叁8);前者反對教會太開放(約貳10),後者責備教會太狹隘(約叁10);前者警告不要接待假師傅(約貳10),後者鼓勵接待福音使者(約叁6);前者告誡不要與假師傅在惡行上有分(約貳11),後者要求與福音的使者在真理上同工(約叁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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