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多书》背景

《提摩太前、后书》和《提多书》是保罗分别写给提摩太和提多个人的,但大部分内容是为了提摩太和提多所牧养的教会。三封书信在形态、内容和历史背景上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被称为「教牧书信」,在指导牧养教会的功效上有目共睹。

主后62年,保罗上诉凯撒成功,从罗马获释,重返亚细亚、马其顿。他可能先从罗马坐船经过克里特岛,把提多留在克里特牧会(多一5);接着继续坐船到以弗所,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牧会。最后,保罗经过小亚细亚回到马其顿,可能于主后63-64年冬天之前(多三12;提前四21),先给克里特岛的提多写了《提多书》,后来又给以弗所的提摩太写了《提摩太前书》(提前一3;四12)。

主后64年7月,一场大火席卷罗马全城, 市区受到很大破坏。民间谣传是尼禄皇帝下令纵的火,尼禄为了转移视线,就嫁祸基督徒,许多基督徒被定罪。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Tacitus)记载:「他们在死前受尽凌辱。他们被逼披上兽皮,惨遭恶犬撕裂,或被钉在十字架上,或在夜幕低垂时被人活活烧死,把这些熊熊的火光当作照明之用。」很可能在这段迫害时期,保罗再次被捕入狱,在罗马等待最后的判决。这时访者稀少,因为当时若有人公然自认是基督徒,就有被捕及折磨至死的危险(提后一16-17)。保罗在第二次被囚罗马、即将殉道之前写了《提摩太后书》。

《提多书》的内容与《提摩太前书》相似,但针对克里特众教会和以弗所的具体情况,重点有所不同。传说提多是克里特岛方伯的侄子,当地各教会都十分尊敬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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