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後書》和《提多書》是保羅分別寫給提摩太和提多個人的,但大部分內容是為了提摩太和提多所牧養的教會。三封書信在形態、內容和歷史背景上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被稱為「教牧書信」,在指導牧養教會的功效上有目共睹。 《提摩太前書》的內容與《提多書》相似,但針對以弗所和克里特眾教會的具體情況,重點有所不同。
主後62年,保羅上訴凱撒成功,從羅馬獲釋,重返亞細亞、馬其頓。他可能先從羅馬坐船經過克里特島,把提多留在克里特牧會(多一5);接著繼續坐船到以弗所,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牧會。最後,保羅經過小亞細亞回到馬其頓,可能在主後63-64年冬天之前(多三12;提後四21),先給克里特島的提多寫了《提多書》,後來又給以弗所的提摩太寫了《提摩太前書》(提前一3;提後四12)。
主後64年7月,一場大火席捲羅馬全城, 市區受到極大破壞。民謠謠傳是尼祿皇帝下令縱的火,尼祿為了轉移視線,就嫁禍基督徒,許多基督徒被定罪。羅馬歷史學家塔西佗(Tacitus)記載:「他們在死前受盡凌辱。他們被逼披上獸皮,慘遭惡犬撕裂,或被釘在十字架上,或在夜幕低垂時被人活活燒死,把這些熊熊的火光當作照明之用。」很可能在這段迫害時期,保羅再次被捕入獄,在羅馬等待最後的判決。這時訪員稀少,因為當時若有人公然自認是基督徒,就有被逮捕及折磨至死的危險(提後一16-17)。保羅在第二次被囚羅馬、即將殉道之前寫了《提摩太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