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書信(唐朝景教譯為寶路法王經)是使徒保羅寫給各地教會就各教會內的情況或是對來信詢問教義的人的回信,書信中解釋了許多有關基督教教義的疑難問題及闡明教理原則,是基督教的重要文件,後在第一次君士坦丁堡公會議中確認為正典而被基督教《新典約聖經》中確認為正典聖經。
在新約21卷書信中,保羅寫了13卷,大致上寫時間是:
主後50-51年保羅第二次傳道旅程期間:在哥林多寫了《帖撒羅尼迦前、後書》(徒十八5,11)。 他想回帖撒羅尼迦,但卻不能(帖前2:18),於是打發提摩太去鼓舞歸信者,並要他回報他們的情況如何。 前書是他在提摩太回來後,因感謝而寫。 後書則於稍後寫成。
主後52-56年保羅第三次傳道旅程期間:於主後54年在以弗所寫了《哥林多前書》(林前十六8-10;徒十九22),主後56 年在馬其頓寫了《哥林多後書》(林後二12-14;徒二十1),回答問題並矯正哥林多中的情形合意。 主後56-57年的冬天在哥林多寫了《加拉太書》、《羅馬書》(徒二十3)。 加拉太境內教會有些成員正捨棄福音,跟隨猶太律法。 在此書信中,保羅說明了摩西律法的目的及靈性宗教的價值。 保羅從哥林多寫給羅馬人的信,有部分讓羅馬聖徒準備好他的來訪,他希望去探訪他們。 信中並再次確認某些已歸信基督的猶太人所爭論的教義。
主後57-62年保羅第一次被囚期間:於主後60-62年在羅馬寫了被稱為監獄書信的《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 《腓利門書》(徒二十八30-31)。 保羅寫給以弗所人的信極為重要,因其中包含了保羅有關基督的教會的教導;保羅寫給腓立比人的信,主要是表達他對腓立比聖徒的感激和摯愛,並 鼓舞他們不要因他長期被囚而失望;保羅寫信給歌羅西人,是因有報告說歌羅西聖徒陷入嚴重的錯誤中,他們相信是來自外教導來自培養基督般的品格;寫給腓利門的信是封私人信函,談到腓利門的奴僕阿尼西謀搶了主人的東西逃到羅馬。 保羅差遣阿尼西謀帶著此信回主人處,求他寬恕阿尼西謀。
主後62-64年保羅第一次獲釋後,寫了被稱為教牧書信的《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其中《提摩太後書》是保羅第二次 入獄、即將殉道之前寫的。 保羅前往以弗所,留下提摩太去阻止某些荒謬思想的擴散,並打算以後再回去。 他可能是從馬其頓寫第一封書信給提摩太,鼓勵並勸他完成職責。 保羅給提摩太的第二封書信是第二次在監獄時寫的,也就是保羅殉道前不久。 信中包含保羅最後的話,並顯示出他在面對死亡時的無比勇氣和信任。 保羅給提多的書信是他從監獄獲釋期間寫的,他可能已拜訪過當時提多服務的克里特地,信中主要述及正義的生活和教會內的紀律。
保羅書信與現代的信件有所不同,既不是寫給富有文學素養的人,也不是完全的私人信函,大多數書信是特別針對當時的教會寫成的。 這些書信讓我們窺見到主後五十至七十年代教會的情況,反映出異教社會所帶來的問題、信仰上的困惑、異端的挑戰等。保羅書信廣泛地闡述了信仰、神學、倫理等議題,成為後世基督教教義、教規的重要依據之一,也是研究早期基督教思想史的重要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