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當中有幾個習俗是我們所不熟悉的。第一個是寡婦要嫁給亡夫的兄弟。根據《創》38,兄弟娶寡嫂是迦南幾百年來的傳統。神在《申》25確認了這個風俗,以為死者留名。根據《民》27,無後的土地由最近的親屬繼承,應該也適用於僖年土地回歸。這條兄弟娶寡婦的規定也在客觀上保證了寡婦的生存。
另外,還有一個我們不熟悉的社會習俗,在當時的社會,女人是無法向男人求婚的。但是女人可以向男方表示想嫁給他的心意,有幾種表示心意的方式,其中一個是為男方暖腳。我們看到《聖經》說:路得去躺在波阿斯的腳旁,用衣服蓋住他的腳,這是在表示她願意嫁給他,當時的習俗容許這種做法,她不能夠求婚,但是可以暗示。
波阿斯娶路得就是根據這兩個習俗來的。波阿斯對路得的心意感到受寵若驚,想不到路得竟然會看中他,畢竟他並不是路得最年長的近親,也不是最年輕的,他的年紀比路得大得多,他很開心路得選了他。不過照理說應該是另外一個近親來盡這個義務,所以波阿斯對路得說:只要那人同意,我很樂意娶你。於是他去找城門口的審判官來解決這件事,那個近親說:你可以娶她。然後就把涼鞋脫下來給波阿斯,等於給了他一個憑證,這是代表他的承諾,就像簽名或蓋章一樣,證實此交易成交,並賦之以律法上的合法性。這件事就這樣圓滿地解決了。
從表面上看起來這是一個在鄉間發生的一個美麗的愛情故事,但背後其實是上帝在主宰。祂是在為以色列預備一條君王的血脈。路得正確地選擇了上帝,因此上帝也就選擇了她,讓她成為這條君王血脈的一部分。
路得記 4:18-22
法勒斯的後代,記在下面:
法勒斯生希斯崙;
希斯崙生蘭,蘭生亞米拿達,
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
撒門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備得,
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
這份家譜從法勒斯到大衛,中間跳過了若干代(代上二5-15),只留下十代:從法勒斯到拿順,是寄居在埃及的五代,從撒門到大衛,是出埃及後的五代。而這十代特別列出了與外邦人有關的人:「法勒斯」是猶大和外邦媳婦她瑪所生的兒子;「撒門」娶了投靠神的耶利哥妓女喇合;「波阿斯」娶了投靠神的摩押女子路得。
根據大衛·鮑森的《舊約概論》系列錄音和《綜合聖經解釋》編纂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