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希伯來聖經《塔納赫》(תנ״ך / Tanakh)中,《雅歌》是《五小卷》的第一卷。 《雅歌》的希伯來名是「歌中之歌 שִׁיר הַשִּׁירִים / Šîr Hašîrîm」,取自書中的首句「所羅門的歌,是一歌中之歌」(一歌中之歌」(一歌中之歌》(一歌中之歌》(一歌中之歌》(一歌中之歌》(一歌中之歌》(一歌中之歌》(一歌中之歌》(一歌中之歌》(一歌中之歌》(一歌中之歌》(一歌中之歌》(一歌中之歌)。 「歌中之歌」的意思是「最美的歌」,中文和合本聖經譯為「雅歌」。
本書文筆優美、技巧高超,傳統認為作者或編輯是所羅門。書中同時提到了以色列南方和北方、約旦河東與河西的地名(耶路撒冷、沙崙、黎巴嫩、得撒、基列、希實本等等),自然地把它們當作同屬一個國家,與南北分裂之前的強盛時期相符。書中也提到了法老的馬車(一11),許多表達方式與主前10世紀左右的古埃及情歌有相似之處,符合所羅門的時代背景。作者對動植物有豐富的知識,提到了15種動物和21種植物,與所羅門的智慧十分吻合。
《雅歌》在希伯來聖經中非常特別,它既沒有提到救贖、律法和聖約,也沒有使用所有常見的屬靈用語,而是一首歌頌愛情的詩歌。雖然只有短短一百一十七節經文,但卻有十分之一的希伯來字只在本書中出現過。
《雅歌》講述了良人與佳偶之間的愛情故事,描述伴侶在尋求心靈與肉體聯合的過程中所經歷的掙扎和甜美。猶太傳統是按寓意把《雅歌》讀作神與以色列之間的愛情,因為舊約常把以色列比作神的妻子;教會中世紀以來傳統是按寓意(Allegory)或預表(Type)把《雅歌》讀作基督與教會、聖徒之間的愛情,包括馬丁·路德和加爾文,因為新約把教會比作基督的新婦。近年來,因為對於按文本原意解經的強調,對《雅歌》的整體理解有向「夫妻在神裡面分享的美好愛情生活״方面回歸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