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羅馬的婚制

古代希臘-羅馬的婚姻是嚴格的一夫一妻制,羅馬人傳統上認為婚姻的目的是為了生產合法的孩子,公民生產新公民。合法婚姻的年齡為女孩12歲,男孩14歲。大多數羅馬婦女在十幾歲到二十出頭結婚。妻子在經濟上比較獨立,社會鼓勵寡婦或離婚的妻子再婚。寡婦可以繼承丈夫的遺產,窮人的寡婦很窮,富人的寡婦很富。有些多次結婚的寡婦甚至積累了巨大的財產,被許多男人所追求。因此,大部分普通的寡婦是「真為寡婦的」(提前五3),但有些則是「好宴樂的寡婦」(提前五6)。

上圖:古羅馬婚禮浮雕。
上圖:小加圖(Marcus Porcius Cato Uticensis,主前95-46年)小加圖是羅馬共和國的政治家和演說家,在但丁的《神曲》被描繪成煉獄山的守護者。他與妻子瑪西婭(Marcia)離婚,然後Marcia改嫁給60歲的朋友霍坦修(Quintus Hortensius)作續弦。 6年後,瑪西婭作為寡婦繼承了霍坦修的財產,並回到小加圖身邊,兩人變得極為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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