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徒行傳》裏, 路加的記載異常準確。拉姆齊(William M. Ramsay)爵士把《使徒行傳》的執筆者——路加——置於“第一流歷史家”之列。他解釋這話的意思說: “偉大歷史家的首要特質就是真實。他的話必須可靠。”
聖經批判家們經常批評路加在徒十三7用「方伯」來稱呼塞浦路斯的執政官,因爲塞浦路斯由羅馬皇帝直轄,官位應當是Propractor而不是「方伯」(Proconsul)。「方伯」是羅馬帝國的執政官名,位同巡撫。巡撫是皇帝所委派,而方伯則是元老院所委派。後來考古學家發現,主前30年塞浦路斯由羅馬皇帝直轄,但主前22年後改爲由羅馬元老院直轄,由「方伯」治理。1877年,考古學家在「帕弗」以北附近的Silo城發現一塊碑文上刻有「方伯保羅」,日期是主後54年左右。
從以哥念向西南到「路司得」只有30公里,有些歷史學家認爲不僅是路司得、特庇兩個城,「以哥念」也應該是呂高尼地區的一部分,因此指責路加有誤。但後來考古發現證明,在保羅的時代,以哥念屬於「弗呂家」文化,以哥念人說的是弗呂家語,所以不是「呂高尼的城」,再次證明了路加福音的準確性。
聖經批評者認爲希臘文學從沒有采用這個詞來指地方官,所以質疑路加記錄的準確性。後來人們在帖撒羅尼迦古城發現了一道拱門,拱門上載有若干地方官的名字,還把地方官稱爲Politarchs,路加福音的準確性因採用這詞而獲得證實。
這塊碑銘是羅馬皇帝克勞第(Claudius)的御函,指出亞該亞方伯迦流最近報告欲復興徳爾菲,日期是主後52年4至7月。據此可推論之前一年迦流也擔任亞該亞方伯(方伯每個任期一年),因此保羅在哥林多的18個月(徒十八1-11)包括主後51年。徒十八11-16所記的方伯迦流之前沒有歷史資料支持,曾是聖經批判家們幾個世紀來用來批判路加的熱門話題,直到1905年發現了迦流碑銘,才證明路加福音的精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