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孫是士師記中以色列的一個著名的士師。他生來就是拿細耳人(拿細耳人即離俗人。 古代希伯來人中一批經過潔身歸聖的人,拿細耳人不可剃髮; 不可飲酒,以及酒作的醋、葡萄、葡萄乾,乃至葡萄樹上結的; 不可觸摸屍體),但是他卻是個不合格的拿細耳人。
參孫想娶一個非利士女人,儘管他的父母反對,而且違反了神禁止異教通婚的律法。由於參孫的堅持,他的父母無奈之下陪參孫到亭拿為他訂婚。路上到了亭拿的葡萄園,有一隻獅子攻擊參孫。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雖然手無器械,卻將獅子撕裂(士師記14:6)。後來,參孫路過那裡時,他離開大路,轉向道旁的葡萄園,去看那個死獅子,是他主動靠近試探、去了不該去的地方,因為拿細耳人應該遠離一切葡萄製品。他看見那獅子的屍首,屍首上滿了蜜,就吃了。這是對拿細耳人律法的違背:在他離俗歸耶和華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屍(民數記6:6)。參孫似乎知道他做得不對,因為當他把蜂蜜給他父母的時候,只是沒有告訴這蜜是從死獅之內取來的(士師記14:9),讓他父母也違反了食物潔淨的條例。
【士十四10】参孙在亭拿设摆筵宴。作为一个拿细耳人,参孙要远离清酒、浓酒(民数记6:3)。虽然士师记的作者并没有指出参孙本人是在这个宴会上喝的是清酒还是浓酒,但这是一个导致犯罪的场合。在筵席上,参孙下了赌注:谁能猜出谜语,就给他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士师记14:12)。参孙那非利士的新妻背叛了他,将谜语的意思告诉了本国的人。参孙就大怒,杀了三十个非利士人,将他们的衣裳给了那解谜语的人,再一次违反了拿细耳人不可挨近死尸的条例。参孙的妻后来也归了别人。
參孫心甘情願地陷入罪惡的境地,但每次神都使用他來榮耀神。即使我們的罪也不能阻擋神的主權。參孫滿懷憤怒和報復,發誓要報復非利士人,因為他們偷了他的妻子(士師記15:3)。他燒毀了非利士人的莊稼,後來,在非利士人殺害了他的妻子之後,他大大擊殺他們,連腿帶腰都砍斷了。
參孫在猶大躲藏了一段時間,但是猶大人擔心參孫使他們與非利士人的關係惡化,就把他捆起來交給仇敵(士師記15:8-13)。當非利士人靠近被捆綁的獵物時,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臂上的繩就像火燒的麻一樣,他的綁繩都從他手上脫落下來。參孫拾起驢腮骨,用它殺了一千非利士人。
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只是孤軍作戰,動機也只是為了自己;百姓對自己陷入的屬靈黑暗也麻木不仁,甚至沒有人起來跟隨參孫。但神仍然顧念他的子民,興起參孫作士師,賜力量來拯救他們。但是他們的軟弱也導致神的拯救沒有在他們的世代完全實現。士師只是神所使用的器皿,拯救不在乎士師的所能、所是或屬靈光景,神自己才是真正的拯救者,祂要把製服非利士人的工作交給撒母耳(撒上七13)、掃羅(撒上十四47)、大衛(撒下八1)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