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觀福音中都記載了主耶穌講的葡萄園戶的比喻:園主建好葡萄園後租給園戶,到了收成的時候打發自己的僕人去收果子。但是園戶欺凌毆打,甚至殺害了園主打發來的許多僕人,最後竟然殺了園主的兒子,為要霸占這個葡萄園。
這個比喻很像賽五2,那裡也講了一個葡萄園的故事,祭司長、文士和長老一听就知道園主就是賽五里所說的神。 「園戶」是比喻猶太教的領袖,他們認出了神兒子的身份,卻拒絕祂,起意要殺祂,使產業歸於他們。根據猶太律法,地主不住在產權所在地時,園戶可以要求他們所耕種之地的所有權(《他勒目 Talmud》, Baba Bathra, 35b, 40b)。如果土地的所有權不清楚,凡是曾經使用那塊地三年的人,可以在繼承人不在的情況下自行擁有它(《密西拿 Mishnah》, Baba Bathra 3︰1)。
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明白了主的話,卻沒有悔改的心。他們看出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就想要捉拿主耶穌,只是懼怕百姓,於是離開祂走了。之前「法利賽人同希律一黨」商議準備除滅主耶穌,現在則是「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即整個公會一起合謀除掉主耶穌,聯手抵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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