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加福音十章,當談到律法中規定的愛鄰如己時,有位律法師問主耶穌「誰是我的鄰舍」。主耶穌對他講了這樣一個故事:有一個猶太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路過的祭司和利未人,都沒有幫助他。惟有一個撒馬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作為照顧傷者的費用。
这个故事的背景关联到犹太律法中关于洁净的规条:故事中这个人受伤很重已经是「半死」,若不摸他,可能无法确定他究竟死了没有;但如果摸他,而这个人已经死了,祭司和利未人在礼仪上就不洁净(利21:1)。在两难之间,礼仪的洁净赢得胜利,祭司和利未人刻意避免任何接触的可能性,「就从那边过去了」,当那人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弃他于不顾。而「撒马利亚人」在犹太人的心目中无论在血统和信仰上都不纯正,根本不会被纳入他们的「邻舍」之列,反而是宿敌(路9:52-54),在犹太观念中是最不可能来帮助犹太人的。这个路过的撒马利亚人反而竭尽所能地去帮助受伤犹太人: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并且留给店家「二钱银子」作为雇价继续照顾这位受伤的犹太人。二钱银子是当时一个普通工人两天的工资(太20:2),当时够买24天的粮食。这位撒马利亚人所做的远远超过了他该做的,而是做了他所能做的一切。
这位律法师问「谁是我的邻舍」(路10:29),但主耶稣却要他思想「我怎样去做别人的邻舍」。祭司和利未人一丝不苟地保守律法所要求的洁净,却违反了「爱人如己」(利19:18);反而是他们认为不守律法的撒马利亚人,所做的更加符合神的心意。从神而来的爱和怜悯才是律法的精髓。只有在基督的生命里,人才能「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地去愛神,也才能愛人如己。
根據聖經和合本,聖經綜合解讀編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