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馬太福音18章,主耶穌給門徒們做了一個比喻,如何饒恕別人: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賬。才開始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人來。因為他沒有什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 ’’「一千萬銀子」原文是「一萬他連得」,「一萬」是希臘數字中最大的數,「他連得」是當時最高的幣值單位,每他連得銀子相當於羅馬六千個得拿利烏銀幣(Denarius),所以這人所欠總值是六千萬銀幣。當時普通工人一天的工資為一個銀幣,這個僕人欠了一筆他自己根本無法償還的巨款。王就動了慈心,把僕人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他同伴向這個僕人的請求,和僕人向主人的請求一模一樣,但是這個惡僕不肯,竟去把他同伴下在監裡,等他還了所欠的債。「十兩銀子」原文是一百個得拿利烏銀幣。僕人自己欠主人的「六千萬得拿利烏」是這個數目的60萬倍。
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參馬太福音 18:23-35)
天國子民若不經歷十字架,就不能真正認識神的恩典和權柄;就看不見自己對神的虧欠,只看見別人對自己的虧欠;我們若以公義的原則對待別人,主也要以公義的原則對待我們,直到我們滿足了祂公義的要求。但我們是永遠無法滿足祂公義的要求的,所以我們應該謹記這位惡僕的比喻,趕快切實悔改,饒恕別人,心裡不再計算弟兄從前的虧欠,否則永遠不能免去神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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