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五12-13】有一回,耶穌在一個城裡,有人滿身長了大麻風,看見祂,就俯伏在地,求祂說:『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 』耶穌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 』大麻風立刻就離了他的身。
在馬太福音、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記錄了主耶穌治愈大麻風病人的故事。然而只有身為醫生的路加用醫學用語「滿身長了」來形容這位病人大麻風蔓延的程度。
聖經裡的「大麻風」包括各種皮膚病,也包括嚴重的麻風病,麻風病會使人變得腥臭腐爛至死,在屬靈上與罪導致的後果很相似。在舊約裡所記長大麻風的人通常都是因為罪,是不潔淨的,應該隔離(利十三至十四章),而醫治「大麻風」是彌賽亞身份的標誌之一(七22)。人的天然肉體本性滿了罪污,在神的眼中看,都是「長了大麻風」。長大麻風的人進到城裡是違反律法的(利十三46),這次相遇可能是發生在郊外,也可能這個人迫切到不惜違反律法的規定進了城,他認識主的權柄,「俯伏在地」謙卑地來到主耶穌的面前尋求醫治。
猶太律法規定大麻風病人必須隔離,誰沾染了麻風病人都被視為不潔。主耶穌本可以只用一句話就醫治他,但主卻「伸手摸他」,表明祂「肯」憐憫我們,「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來四15)。祂願意與污穢的罪人聯合,對我們的痛苦感同身受。
根據聖經和合本和聖經綜合解讀編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