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17:24-27新譯本】他們來到迦百農,收殿稅的人前來對彼得說:“你們的老師不納稅嗎?”他說:“納。 ”他進到屋子裡,耶穌先問他:“西門,你認為怎樣?地上的君王向誰徵收關稅和丁稅?向自己的兒子還是外人呢? ”他回答:“外人。 ”耶穌對他說:“這樣,兒子就可以免稅了。但為了避免觸犯他們,你要到海邊去釣魚;把第一條釣上來的魚拿起來,打開魚的嘴,你就會找到一個大銀幣。你可以拿去交給他們作你我的殿稅。”
當時在猶太地通行三種銀幣:希臘銀幣第徳拉克馬(Didrachma),羅馬銀幣得拿利烏(Denarius)和推羅銀幣舍客勒(Shelkel)。馬太福音17章24節裡的”稅”原文是古希臘銀幣第徳拉克馬(Didrachma),折合”半舍客勒銀子”。當時猶太人一過二十歲,每年要繳”半舍客勒銀子”聖殿稅,用於維持聖殿(出三十12-16)。殿稅要以含銀量較高的推羅舍客勒支付,可以由本人在上耶路撒冷守逾越節時繳納,其它地方則於逾越節前一個月開始收繳,所以本事件可能是發生在逾越節前一個月左右。這是主耶穌最後一次來到迦百農,祂和門徒都住在彼得的家裡,所以收稅的人自然找這家的主人彼得。
彼得按照主耶穌的指示,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它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去給稅吏,作彼得和主耶穌自己的稅銀。其實主耶穌有權不繳丁稅,但祂復活的時候還沒有到,為了不絆倒別人,祂寧可捨棄自己的權力,不堅持兒子的地位,這就是十字架的工作。主後70年聖殿被毀之後,羅馬人把這筆聖殿稅改為繳納給羅馬猶皮得神廟。馬太記述此事,是馬太福音成書於主後70年之前的內證。
根據聖經新譯本、聖經綜合解讀編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