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希伯來聖經記載, 在挪亞洪水之前,動物就有潔淨和不潔淨之分,不潔淨的動物不可以拿來獻祭。關於動物是否潔淨、是否可以食用,在聖經《利未記》11章和《申命記》14章都有詳細的說明。神只把少數幾種動物劃為可吃的”潔淨”動物,這些動物大都是溫順的食草動物,種群數量巨大;神把絕大部分野生動物都劃為不可吃的”不潔淨”動物,實際上是對這些動物最好的保護。
神曉諭以色列人甚麼動物可吃,什麼動物不可吃,但並沒有說明理由。雖然今天的醫學知道,食用”不潔淨”的動物的健康風險都比較高,但神讓百姓”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吃的與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別出來”,並不只是為了健康,而是要讓祂的百姓,在每天的日常生活中學習將自己”分別出來”,”成為聖潔”。
現在的以色列社會仍然謹守摩西律法中關於潔淨與不潔淨食物的要求,那麼基督徒在吃東西方面到底有沒有什麼忌諱呢?是否也要遵守摩西律法呢?在《馬可福音》中主耶穌說:”凡從外面進入的,不能污穢人”,從這個意義上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保羅也說:”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但對於營養過剩的現代人來說,如果我們盡量遵照這些條例控制飲食,也可以”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對身、心、靈的健康也是一件很有益的事。然而我們基督徒要明確的是,當我們相信並接受福音時,聖靈就降臨在我們的身上,潔淨了我們的心靈,因此我們毋須再接受割禮、摩西的律法及猶太拉比的口頭遺傳。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我們的心靈得蒙潔淨,不是因著遵行外面潔淨的規條,乃是因著信主而領受聖靈的更新——惟義人因信得生。
根據聖經和合本、聖經綜合解讀編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