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恕《義人之根》七、大而可畏的主

有一個真理,聖經已作詳盡的教導,歷世無數敬虔的人亦曾親身經驗並加以證實。它可以濃縮成一句信仰定理:人若不先認識神的可畏,就不能認識神真正的恩典。

神第一次向人類昭示救贖的心意,是向一對在死亡恐懼中躲避主面的男女,而神頒布律法,則是向一個在煙火、雷轟、神聖角聲中恐懼戰栗的人,當神用神秘的方法舒展撒迦利亞的舌頭時,“周圍居住的人都懼怕起來”。而向牧人宣布“在地上平安歸與祂所喜悅的人”時,牧人竟因天使突然出現,榮光四面照射,而“就甚懼怕”。

我們讀聖經,就能看見“主是大而可畏”這個真理像一條巨纜從創世紀貫通至啟示錄,神的來臨總是給有罪惡的人帶來恐懼。每當神要彰顯能力時,總有事物使旁觀者驚惶、膽怯、嚇倒,這種驚惶使他們懾服,有別於平常的驚惶,與怕身體受損的恐懼不同,這是一種極度的戰栗,直透入人性的核心,遠比人在受驚時本能地要保護自己這種經驗來得深邃。

我們內在的罪性是非常頑強而自負的。在這罪性降服以前,神不會開我們信心的眼睛,將祂自己顯出來。在我們未被那戰栗——“就是一個不聖潔的人,猝然面對那位全然聖潔的神時所產生的戰栗”——所抓住以前,我們大概不會被新約福音所展示的愛與恩典所感動。一顆屬血氣的心根本不會被神的愛感動;相反地,假若一個屬血氣的人認為神是愛他的話,也不過證實了人的自義而已。

對主存戰栗的心是必要的;然而,我們必須時常牢記著,這種對主戰栗的態度,絕不是來自用主名所作的恐嚇。不錯,地獄和審判都是真實的,必須完全按照聖經的教導,傳揚出去,不作增刪;然而,我們稱為“敬畏神的心”這種神秘力量,是一種超自然的東西,絕對不是出於對地獄和審判的恐懼,它與刑罰的恐嚇無關。它有一種神秘的特質,不屬知識的範疇;是墮落的人,在那聖者面前作出的深切回應,因知道神是全然聖潔而震驚。只有聖靈才能在人心中引發出這種情緒,要是我們想在這方面作任何人為的努力,只會白費氣力,或愈弄愈糟。

由於對神所存的敬畏是一種超自然的事,因此決不能藉著警告而使人接受基督,這是不合乎聖經原則的,也是沒有功效的,你可以在一群山羊面前燃放爆竹,於是成功地驅使他們進入羊圈;然而一切來自世上的自然驚嚇,都不能使山羊變成綿羊。同樣,用恐嚇的辦法也不能使頑梗的人變成愛神愛公義的人。

那麼,真正敬畏神的心究竟從何而來呢?是出於我們對自己的罪的認識和對神的認識。以賽亞曾有一次深刻的體驗,看到自己的不潔與耶和華神臨格的可畏。他在神面前哀呼起來,承認他自身的罪。而最令他產生敬畏之心的,正是他親眼看見了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

當教會的牧師和領袖被聖靈充滿時,會眾就會不期然對神起了神秘的戰栗感。昔日當摩西從西奈山下來時,以色列民對神亦有一種恐懼之感,因摩西臉上發光,那是超自然的現象,摩西無需恐嚇百姓,只要他帶著臉上的光在他們面前出現,就足以叫他們感到戰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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