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恕《超然的經歷》八、聖靈如火

“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徒二3)

基督教的神學告訴我們說,神是不可理解,不可言喻的。這就等於說,神是不可測度的,不可明白的,我們說不出祂到底是什麼。這個難處,不是在神那一方面,乃是在人這一方面;因為我們是人,智力有限。 “你何必問我的名?我名是奇妙的。 ”(士十三18)只有神真正知道神自己,“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二11)

普通信徒看這些話,也許會覺得奇怪,因為今日普遍宗教的思想,欠缺神學的根據。我們若依賴今日的教會,只恐到死也不明白神的奧秘,他們忙於許多虛空的事,竟然沒有時間來想念神,難道神真是不可認識的嗎?

神是獨一無二的,整個宇宙,沒有一件東西可以說是像神的。我們的腦海中,無法想像神是什麼,因為神與我們一生所經歷的一切東西,都無相似之處。祂是獨一的,我們的的腦袋對於要認識神而言,可謂一點也不管用。人對於神的概念是最模糊不過的,而且是最不完全的。若是神真的被人認識,必定不是出於人的本能。

第三世紀中葉,諾維真(Novatian)在他那篇著名論三一神的文章裡,有以下的話:“當我們默想神一切的神性與權能,和神之所以為神時,我們不能不感覺我們想像力的薄弱,我們的語言也不夠表達祂的偉大。我們的口才,只像啞吧一般。我們的腦力,只像不會思想的一般,神比較我們整個的頭腦(包括所有的想像力與思想力)更大得多,祂的偉大是無法調度的。若祂的偉大是我們測度得來的,恐怕祂要比我們的頭腦小,因我們的頭腦足夠來想像祂。祂比較我們的言語更大得多,祂的偉大非我們可以述說出來的。若我們的言語,可以把祂表達出來,恐怕祂要比我們的言語小,因為我們的言語足夠表達祂。我們認識祂,從我們與祂交通的經驗,或較我們所會說的多些,但那仍是有限度的。從來未有一個人,可把神識透了,也未有一個人可以把神說盡了。比方有人說神的光,這不過是說到神創造方面的一部分,未完全把神自己說出來。比方有人說神的能力,這不過是說神工作方面的一部分,也未曾說到神的本身。再比喻有人說神的威嚴,這也不過說神的尊貴與榮耀,神的本身也未曾完全表達出來。總而言之,我們所能說的,每每是神的所有,或神的所能,過於是神的所是,神的本身。曾有何人的思想,配用來想像神?曾有何人的言語,配用來說明神?祂是超過人的思想與言語的,因此我們只有說,神的品德與神的偉大,非我們所能想像,這就算我們對神的認識。”

因為我們無法領會神,神不能對我們說祂是什麼,祂只得說祂像什麼,藉著一些像祂的圖畫,祂要盡量帶領我們與那“不能靠近的光”親近。在祂所用的一切圖畫中,祂最喜歡用的就是火,聖經明明說:“我們的神乃是烈火。”查考全部聖經,這一個啟示,是一貫的,沒有衝突或矛盾。神向摩西顯現的時候,乃像荊棘裡焚燒的火。神與以色列人一同經過曠野的時候,乃住在營幕上面的火中。祂在至聖所,兩個基路伯的翅膀中,也是像火。祂向以西結顯現,也像一團火,以西結說:“我見從祂腰以上,有彷彿光耀的精金,周圍都有火的形狀。又見從祂腰以下,有彷彿火的形狀,周圍也有光耀。下雨的日子,雲中虹的形狀怎樣。周圍光耀的形狀也是怎樣。這就是耶和華榮耀的形象,我一看見就俯伏在地,又聽見一位說話的聲音。”(結一27-28)

五旬節聖靈降臨以後,神是烈火的啟示,一直沒有改變,“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那落在門徒頭上的不是別的,乃是神自己。神照他們肉眼所能看見的,用火的形狀顯現出來,他們一見這火就明白其中的寓意,因他們曾從舊約聖經中得了教訓。在過去歷史中,神像火一般向他的百姓顯現,如今仍像火一般,長久住在他們裡面。祂從他們的外面,進到他們生命的里面。那從前顯在施恩座上面的榮光,如今顯在他們的額上,表明他們裡面已經有了火。這是神把祂自己完全給予祂所救贖的人,火焰是神人新結合的印記。他們現在是被火包圍,成為屬火的。

新約最中心的信息就是:藉著主耶穌寶血的救贖,罪人可與神聯合,神住在人的里面,這就是基督教的特點。信徒將來的榮耀,雖較大於今日所經歷的,但在質的一方面,仍是神、人的聯合,不過到那時,我們完完全全地經歷這聯合的真意。

神住在人裡面,這就是基督教。若有人不知道他裡面有基督沒有,我敢說他尚未經歷基督教的力量。基督教的一切真理,就如降生、釘死、稱義、重生等等,都不過是這一個真理的前奏,神藉著這些工作,要達到神與人聯合的目的。人因著罪與神的心遠隔,現今因著救贖,歸回神的懷抱;神因著人的罪離開人,現今因著救贖,要住在人的心中,這樣神的寶座設立在人心裡,把人心裡的仇敵,全都趕出,叫祂的住處光明榮耀。

火焰降落在信徒的頭上,有美好和深刻的意義,這是向普世與歷代人的宣告:這些有火焰在他們頭上的人,是分別出來的人。他們正如以西結在迦巴魯河邊異像中所見的活物,是有火的形狀。火是屬天的記號,有此記號的就是神的特殊子民,是火焰產生的兒女。

魔鬼對神的教會最大的攻擊,就是令信徒對聖靈發生懼怕的心。凡與信徒有親密接觸的人,都承認此懼怕的存在。很少的人敢盡量地開他們的心,讓此位可愛的保惠師充滿他們。祂普遍的被誤會甚至一提祂的名,就使人發生拒絕的念頭。這個無理由的懼怕,是有原因的,原因很容易查出,但我們在此不要空費時間,總之這恐懼感是不合理的。若我們誓要對這象徵聖靈位格和聖靈同在的火焰進行分析,恐怕我們只會使之在我們身上失卻能力。

聖靈是道德的火焰,聖靈稱為“聖”,並非偶然的,無論“聖”字怎樣解釋,其中總有道德與純淨的意義。聖靈既是神,必定是絕對完美的,祂的聖潔沒有深淺高低的程度,因祂本身就是全然聖潔的,於質於量,都是說不出來的聖潔。

一個懂得分別善惡的人,若然看見有些人一方面在追求聖靈的充滿,一方面和罪惡接近,過著不道德的生活,他必定會為他們憂傷。這些人所面對的,是道德上的矛盾。所以凡要被聖靈充滿,和要被聖靈完全指揮的人,必先審察他內心的深處,看看裡面有隱藏的罪惡沒有;並要不惜代價的,將凡與神本性不合的東西,完全除去。

真正基督徒最基本的經歷,乃建於一個健全的道德感。若為罪惡留地步,那快樂必然是假的,平安是虛偽的。追求高度的情感,卻不謹慎拒絕罪惡,就如開門揖盜,讓魔鬼進來,神的審判亦必隨來,何等的自欺!神說:“你們要聖潔。 ”這不是一句掛壁的格言,乃是全地之主嚴重的命令。“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你們要愁苦、悲哀、哭泣,將喜笑變作悲哀,歡樂變作愁悶。”(雅四8-9)真實的基督徒所追求的不是歡樂,乃是聖潔,聖潔的心才能作聖靈的居所。

聖靈也是屬靈的火焰,只有聖靈能使我們的崇拜達到真正屬靈的水平。讓我們記得(一次記得,永遠記得),道德也好,倫理也好,無論怎樣的崇高,都不足算是基督教。相信基督,是要叫我們與神切實的交通,那個超然的經歷,是遠在道德或倫理之上,如同天高過地一樣。聖靈的降臨使《使徒行傳》裡有超越塵世的特質,這特質是四福音書裡所未有。使徒行傳裡的聲調是高昂的,裡面找不到屬肉體的悲傷,找不到失望,找不到猶豫,整個的情況是屬天的,是得勝的,這決不僅僅是宗教的結果。初期基督徒的喜樂,不是事實邏輯可以解釋的,他們沒有對自己作個理論說:“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我們應該喜樂。”他們的喜樂乃是神蹟,如同主的複活是神蹟一般,二者是有聯帶的關係。創造的主自己的喜樂,住在被救贖的人的心裡,怎能叫他們不喜樂呢!

聖靈的火焰也是理智的。神學家說理論是屬天的本能,人的頭腦所能達到最高的成就和聖靈給人最深的經歷是不可同日而語的。信徒的理智若完全向神降服,神的靈要使他的成就遠遠超越其才華本身的極限。沒有聖靈賜福的才智是冷酷的才智。有非凡的頭腦,但沒有虔誠的心,可令世界血流成河,或更甚於此,那樣的頭腦,就是死了,葬入塵土,人還要咒詛它。但被聖靈充滿的頭腦是令神喜悅的,又是令人得福的,大衛、約翰……被聖靈充滿的頭腦豈不是眾人所紀念的嗎?

我們儘管不把不同的美德(德行)來互相比較,但是我總覺得理智的頭腦加上神的愛,才是真正可羨慕的。這樣的頭腦要發出醫治的光,叫親近的人覺得好像摸得著一般。譬如凡讀過伯爾納(Bernard of Cluny)所著《屬天的家鄉》(The Celestial Country)一首詩之後,誰不會覺得作者敏銳的理智,加上內在聖靈的火熱,和向著人類懷抱的廣大而慈祥的同情?他確實領會人類普遍的希望是不死,自從始祖出於塵土,而又歸回塵土,人的心的深處是切望不死。他偉大的眼光,他勝過死亡的信心,和他令人興奮的文字,把受壓制的心靈高舉起來,叫他得安息、得力量,真非其他文學家(文學天才雖高,但未有聖靈)可以望其項背的。我個人尊重他,我想自從有文學史以來,他這一首詩所成就的,在安慰人的心靈方面,實在多過一切沒有靈感的詩人或哲學家所寫的。讀了他的著作,掩卷迥思,必覺得溫暖而嚴肅,如同聽見基路伯的聲音和天上彈金琴者所傳來的韻調。

除了伯爾納之外,尚有其他的作家,如華滋(Isaac Watts)、韋斯利查理士,都是受聖靈感動而寫出曠世稀有的作品。

法利賽人可厭之處,是有信仰而無愛心。基督未曾斥責法利賽人的教訓,但他時常向法利賽的精神宣戰。釘基督於十字架的就是這一種的宗教——沒有聖靈的宗教。若基督生在今世,把祂釘十字架的,要是自稱保守派的人。這罪是無可推諉的,自認為信仰純正的,聽見此言,必覺得難受,但是心靈裡沒有神的賜福,僅僅死守字句,確實是可怕的事,可能比迷信者死跪在偶像之前更可怕。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的時候,我們的理智被五旬節可愛的火焰充滿的時候,才是我們最安全的時候。聖靈不是點綴品,可有可無,僅達一時鋪張華麗的目的,聖靈乃是每個神兒女所切需的,聖靈住在神子民的心裡不是一件閒事,乃是神必定要行的。

聖靈是意志的火焰。我們感到自己的想像力不夠用來說明此事,我們若不小心,很容易錯解,因為我們所看見的火,是東西,不是人。火是東西,是沒有意志的,但聖靈是有位格的,人所有的,祂都有,意志是其中之一。祂進到人心的時候,並不向人投降,祂的意志和一切都不減損。要記得聖靈是主,保羅對哥林多信徒說主就是靈,尼西亞信經裡有這些話,是關於聖靈的:“我信聖靈是主,是生命的賦予者。”亞他拿修信經又說:“聖父為主,聖子為主,聖靈亦同樣為主;並非三位主,只一位主。”無論如何,我們總要接受這些話,當作我們對聖靈的信仰。聖靈必不會放棄祂神聖的主權,不管祂在哪裡,祂必定照祂素常所行的而行,就是進了人的心,仍然是主。

人最大的毛病,就是意志偏離了軸心,好像行星偏離太陽,隨著外來的星球而旋轉。當撒但說 “我要”的時候,牠的意誌已經偏離了原來的軸心。人從牠染到此病,結果就是悖逆與叛亂。神完全的救恩,必須把人偏離了軸心的意志挽回過去,再把它放回原來的軌道上。為著這個緣故,聖靈進入人心的時候,必須把人的心意奪回,叫他歡喜並甘心情願地順服神的旨意。這必定要從裡面做起,單單行為上的遵從是不算數的,譬如一個反叛分子,若他的內心未服從,就是在警察手下十分順從,他始終仍是一個反叛者。

聖靈的工作,先要將人的意志與祂自己的意志融為一體,這並非一朝一夕就能成就的。不錯,我們這一方面必須來一次徹底的投降,然後聖靈的工作才會開始。但是真正與聖靈融為一體,並不像我們所期望的那麼簡單,即是最屬靈、最長進的信徒,可能忽然發現在他心裡尚有倔強不肯降服的地方,是他從來所不知道的。他以為自己已完全降服了,哪知在那些盤踞的地方上,他仍是自己為王。內在的聖靈的工作,要溫柔地指示我們,並感化我們。聖靈不勉強人,祂不壓服我們,但祂要循循善誘,叫我們歡喜將我們的意志與神的意志合而為一。

以神的旨意為旨意,就是選取神的旨意,這比贊同神的旨意是更進一步的。揀選是自動的,有決心的。神喜悅人自由地揀選祂,若有人選定神的旨意為無上的福分,這一個人已達到人生最高的目標了。他不會被人世的成敗所動搖,他乃超過一切。無論什麼,凡臨到他的,若出於神,皆他真正所尋求、所仰慕的。信徒除非達到如此地步,否則他的平安必不完全。他的里面,必定有爭戰,沒有安寧,令他的喜樂消失,能力銳減。

聖靈是情感的火焰。聖經說神是有情感的,祂裡面有我們所謂的愛,祂也有我們所謂的憂愁及喜樂。我們既是照祂的形象造的,只看我們自己,就反映出神是怎樣的。我們所有的,神也有。雖然如此,神自己的話,卻是我們信心最好的根據,神曾經說過:“耶和華你的神且是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主。祂在你中間必因你歡欣喜樂,默然愛你,且因你喜樂而歡呼。”(番三17)這不過是千萬節聖經中的一節,給我們看見神是怎樣的。這裡說祂有情感、有愛、有樂,我們怎樣因為我們所愛的人歌唱,祂也照樣歌唱歡呼。

至聖的神是有情感的,可見感覺並不如許多解經家所看的那樣的錯誤。我們有感覺,證明我們是神造的。我們不必以我們的眼淚或歡笑當作羞恥。追求寧靜生活、或苦或樂總不動心沒有感覺的基督徒,他可謂已經失去了全人重要部分的三分之一,只是全人的三分之二而已。

聖經多處表達了我們主耶穌的情感,祂為著擺在面前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十字架的苦難。論到亡羊歸回的時候,祂自己說道:“我失去的羊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路十五6)祂受苦的晚上,唱了一首詩,然後上橄欖山。祂復活之後,在大會中,與祂的弟兄一同唱歌(詩二十二22)。所羅門的雅歌,如果是說主耶穌與教會的關係(許多基督徒都如此相信),當祂(良人)找到新婦的時候,祂喜樂的情感豈不是溢於言表。

今日有一件最令人痛心的事,就是罪已經令人的情感失常。我們不當笑而笑,我們在罪惡中找快樂,把我們不當愛的東西,當作我們的喜樂。人的情感墮落了,照神形象創造的人,需要賭博以鼓起興趣,人的尊嚴喪盡了,他們需要飲酒以刺激情緒,如此行為,直如淫亂,他們需要到劇場尋求娛樂,以致人的尊嚴喪失,忘記了神把我們放在宇宙中是演戲給天使看。社會一切人造的娛樂證明人已失去欣賞真正樂趣的本能,不得已要藉著虛偽的、罪惡的、卑賤的快樂來代替。

聖靈許多工作中,有一件是要挽回人已經墮落的情感,令神所給人的金琴重新鼓奏,叫已經被罪閉塞的喜樂的泉源再滿溢而暢流。聖靈的工作,是給人喜樂,這是古今聖徒的見證,這與神原始造人的目的,並沒有衝突。真正的喜樂,是基督徒人生的一部分,若不是喜樂的,永生有什麼意義?聖靈把宜居風弦琴放在我們靈魂的窗口上,讓天上的風徐徐吹來,奏出美麗的旋律,為我們事奉神的人做伴奏,同時基督的愛在我們的心裡不斷的譜奏樂章,好叫我們在苦難中也要歡呼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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