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裡,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帖前一5)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後五17)
“按名你是活的,其實是死的。”(啟三1)
這些經節在一位神學生的眼中,或者覺得很有興趣,但在一位認真切望得著永生的人的眼中,或者會覺得惶恐不安。因這些經節明明說福音信息的傳播及接受,有兩種不同的方式:一隻有言語,沒有權能;一不獨有言語,且有權能,但無論是言語或權能,福音信息是一樣的.這些經節還告訴我們,若福音的信息被接受的時候,是帶著權能的,接受者要有根本上的改變,甚至使他成為新造的人。但福音的信息被接受的時候,可能是沒有權能,僅僅使接受者名生實死。
看人遊戲的情形,使我明白今人如何祈禱。許多人簡直看宗教如游戲一般,此種宗教的遊戲,實在比一切的遊戲被人玩得更普遍,玩者更多。各種遊戲都有不同的玩法,球賽都能激發起觀眾的興趣,令人歡喜,消遣時間,比賽結束的時候,勝利的一隊嬉嬉哈哈大笑一陣便離場。賽員今日忠於此隊,過了數日,就脫離此隊,忠於他從前所敵對的一隊,這是很常見的事。他們可以便宜行事,並沒太多道德觀念,一切的問題都是藝術上的,一切難處都是故意造作出來,以增遊戲興趣的,一切都是為著取樂,未曾使任何人改變,或使任何事解決。
此種的精神,若只在遊戲場上,我們可以一笑置之,但若有人將此種精神帶入至聖所裡,對於神及屬神的事,也存此種態度,我們將如何說呢?教會也有他表演的場所、規條、設備,他所表演的遊戲是宗教名詞及字眼,他有一群專職的和非專職的啦啦隊,他們出錢出力來參與這場大賽,但他們的生命及性格,與那些對於宗教毫無興趣的人完全沒有兩樣。
運動家善於玩球,宗教家善於用字,他們寫書報,作詩詞,演講,祈禱,是使用各樣的字句,那些字發出,也似球滾在場上。宗教家用字的準確與技巧,及說話時的姿勢,實具有專長,他們因之得名譽,並受許多對於此種遊戲有興趣的人,大大地稱讚。但這種宗教遊戲根本上是虛空的,因為未見一人因此而有根本的改變。生命沒有改變,舊的律仍舊掌握,舊亞當仍然坐在寶座上。
我並沒有說無權能的宗教,不曾使人的生命改變,我只說無權能的宗教,未曾使人的生命有根本的改變。水可以變為氣,氣可以變為雪,後來又變為水,雖然如此,它的原質絲毫不變。照樣,沒有權能的宗教,可以令人在皮毛上有改變,但在生命上仍然與從前無宗教的時候無異。無權能的宗教的危險,就是在此。改變乃在形式上,不是在性質上。無宗教的人與接受無權能福音的人在一切活動後面的動機沒有二致,可咒詛的“我”仍暗伏在人的心底,唯一的分別就是有宗教者更善於隱藏他的醜惡,他的罪比較他未接受宗教之前多文雅,少唐突,但他的本身在神面前不是一個更好的人,認真說起,他實在是更壞的人,因為神是憎惡矯揉造作和假冒為善的。自私自利的心,好似機器仍然響動在那人的生命中。不錯,他已經學會瞭如何轉變他自私自利的方針,但是他的“舊我”依舊活著,未遭譴責,甚至深藏在他的心中,未被發覺。他實在受了無權能宗教的殃。
接受無權能宗教的人修剪他的籬笆,但他的籬笆仍然是荊棘長成的,永遠不會結出新生命的果子。誰能從荊棘裡摘葡萄,刺草里收無花果呢?但是,這樣的人竟然成為教會中的領袖,他的影響和他所得著的擁護,可以定規他那世代宗教的命運!
接受带着权能真理的人,他生命的改变,把亚当换了基督,新的动机在他心里进行着,和以前完全不同的新的灵进入他的人格里面,令他整个人生的每一个部分都变成新的。他的兴趣,从外体移到内心,从世上事物移到天上的事物。他对于外观显耀的价值,已经失了信心,已经看出它的虚伪,但对于看不见的永远的世界越发相信,越发爱恋。
多數的基督徒要贊成以上的話,但理論與實行之間有個深淵,大至令人害怕。福音的傳出與接受,大多是沒有帶著權能的,真理所要求的改變,從沒有見到。不錯,不是完全沒有改變,理智與情感方面有了多少衝動,但是不夠,不夠深刻,不夠徹底。 “人”是變了,但還不是“新”人,這是最可哀的。福音是要產生新生命,令人因著新生命,將整個人生移入新的區域,福音若未有這樣的功效,福音尚未救到人。
無論怎樣,若只有言語,沒有權能,福音最重要的部分是得不到的。真理裡面有緊張的聲調,福音如十萬火急的電話,又如最後的斷語,若不是聖靈的工作,此種的聲調是聽不到的。此種決定性是感覺不來的。我們要時時記得,福音不只是好消息,同時也是判決書。十架的信息在悔改的人是最好不過,但在那些不肯順從的人,實在有嚴重的警告。聖靈的職事是向不信的世界宣告罪、公義,並審判。罪人若停止犯罪,不任意妄為,要做神順命的兒女,福音的信息是無可比的平安,但福音的內在性質實是嚴重的宣佈人的命運。
福音的嚴重性今天的人幾乎完全忽略了,今天的人過分注意福音恩典的一方面,而忽略了福音使人改變的一方面。人只要贊成某種神學上的看法,就成為基督徒了,他們只要贊同要有信心,信心是得救的人,與滅亡的人之間唯一的分別,好像宗教的法術,既使神滿意,又廣開天堂之門。我要公道的說話,我要敬重每個信徒信仰的長處,但以信心當為法術的信仰,貽誤所及,實非人所能想像。今日許多大禮拜堂宣傳:唯一上天堂的資格,就是成為一個惡人,唯一蒙恩的阻礙,就是成為好人。公義兩字若偶爾提起,鮮有不引起別人的冷笑。道德家被看為可憐。有的教師說:“一個基督徒不是在道德上比一個罪人更好,他與罪人唯一的分別,是他信了耶穌,有了救主。”我希望他們能自問:“基督徒是從哪裡救出來?”若不是從罪,從不法的行為,從墮落的人生里救出來,那麼是從哪裡救出來呢?若他們的回答是“從過去犯罪的結果及將來的審判救出來”,我們仍不滿意。
一個基督徒豈單從過去的罪過得稱為義就算了嗎?一個人信了耶穌豈不應比他從前更好嗎?福音豈只使我們有一位中保,使罪人在審判的日子得自由嗎?
真理並不是太深,或太難尋找的。自以為義,是蒙神恩的大阻礙,因自以為義的人,是倚靠自己的功德得救,拒絕神恩於千里之外,把自己與基督的義隔絕。但承認自己為罪人,並覺悟自己是失喪的,是接受基督救恩必須的條件。這樣說法,我們很喜歡地接受,我們自己也時常如此宣傳。但在此有一個被埋沒了的重要真理,就是罪人不能進神的國。這在聖經裡的證據太多了,舉不勝舉,太熟悉了,似乎不必贅述,善疑的人可以翻加拉太五章十九至廿一節,及啟示錄廿一章八節看一看。
那么,我们要如何得救呢?悔改的罪人,遇见了救主耶稣,有了得救的经历,就不再是罪人。福音的大能拯救了他,将他生活的中心从私己改了基督,使他面对另一方向,并使他成为新造的人。他未归向基督以前,道德的状态,与他归向基督以后的改变没有关系,因为基督的工作是使他成为另一个人,从前的一切好或坏,都完全不留。悔改的罪人,不但是在法律的地位上得救,还要在道德上有明显的改变。今日的教师忽略了道德的一方面,把个人生命的改变,轻描淡写的忽略了。我们不是单要皮面的改变,我们乃要生命根本的变换,若不是根本的变换,那改变便非彻底。
今日的教會(甚至傳福音的教會)效法世界,道德上是貧血的,他們奉公行事,沒有進取,仿製抄襲,沒有創作,情形的可憐難於盡述。原因就是兩世紀以來,他們只知稱義的意義是神不算他們為有罪而已,而稱義的條件就是信。縱他們沒有說得這樣坦白,但他們的信息實給人如此的印象。總言之,他們所傳的只有言語,沒有權能,聽而接受的人也是如此。
信固然是得永生的根本條件,人若沒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人若沒有信復活的基督,當然不會得救,但是“什麼叫做信”?信的實質已經被普遍地削減了,信不只是相信聖經的話!信具有道德與屬靈的能力,能夠把整個人生改變過來。信把一個人的眼光從自己轉移到神身上,信令人(有信心的人)在地過在天的生活。
我並非輕看白白稱義的信心,凡深知自己罪惡的人,必不敢倚賴自己的功勞來到全能者的面前。照樣,一個基督徒知道自己軟弱與不完全,也不敢倚賴自己的聖潔來得神的悅納。凡知道自己的貧窮與及福音的豐富的,能同心唱下面一首短歌:
號筒吹響救主再臨,
願我那時在祂裡面;
只有因信而來的義,
無可責備站寶座前。
像這樣可愛的真理,若被誤會是何等的可惜,但我們確是誤會了。因我們沒有註意這一個真理裡面所包括關於道德的成分。相信純正與根本的真理,卻忽略了真理的真意,是一件可咒慘痛的事。
凡相信基督福音的人,他的整個人生要有根本的改變,他的生活的中心,再不是他自己,乃是神。這是每個信主的人應有的事實,稍具道德智慧的人,誰不覺得他內心的痛苦與咒詛。他的里面有個東西,我們叫做“軛固”,聖經叫做“肉體”或作“己”,無論你給它什麼名,它是暴虐的主人,是最壞的仇敵。法老管轄以色列人,沒有它管轄世人那樣苛刻。神論及以色列人的苦況說:“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他們因受督工的轄制所發的哀聲,我也聽見了,我原知道他們的痛苦。”(出三7)這些話可以描寫我們的苦況,但我們在平時所念誦的信經上,豈不是有以下可愛的字句:“我們的主耶穌,為著我們世人並我們的救恩離開天堂,由聖靈懷孕借童貞女馬利亞出世,成為人,在彼拉多年間,被釘於十字架,受死埋葬,並照聖經所記第三天復活,升天,坐在父神的右邊。”祂這樣做是為著什麼?是否只給我們在地位上自由,實際上卻仍受壓迫呢?當然不是。神豈不是對摩西說:“我下來是要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出了那地,到美好寬闊流奶與蜜之地,……故此,我打發你去見法老,使你可以將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出三8)神的本意斷不是一半的拯救,為著法老手下的以色列人是如此,為著罪惡裡的人類更是如此。基督教福音的信息明明說:神既藉著福音的道理,宣告信的人得以自由,神就要藉福音的大能,叫人實在在的自由。若你所知道的不是這樣,你的福音就只有言語,未見權能了。
凡接受福音,不只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的,必知道他們已得到內心的釋放,從奴隸身份進入自由。他們確實渡到彼岸,站在另外一個區域,仰望另外一個天,呼吸另外一個世界的空氣,他們的動機變了,他們裡面的推動力是新的。
壓迫我們要我們順從他的是誰呢?大主人只有一個,就是“己”,小主人卻有許多,若要一一提說,恐怕要寫一本書。這些小主人站在大主人面前,執行它的命令來管制我們。現在姑且提出一個為例,就是討人的喜悅,這本是好的,若我們所處的世界,是沒有罪過的,討人喜悅,實是一件無可責備的事,但可惜人類已經墮落,遠離神,成為神的仇敵,凡與世為友的,就是與神的仇敵朋比為奸。今日這個討人喜悅的心,已經成為舉世人的動機,無論文化水平最高的人,或最低的人,都是這樣的存心。社會上作姦犯科的人,與及思想超過常人的哲學家,他們似乎沒有什麼要討人喜悅,但嚴格說起,他們仍在討人喜悅,不過他們所要喜悅的人數目少些,範圍窄些而已。作姦犯科的人要在他的同伴面前顯耀本色,表示勇敢;哲學家若不是得到比他們更有學問的人的稱讚,鮮有會喜樂的,他們的動機都是一樣,他們的路徑,雖然不同,但他們的推動力——以同伴的喜悅為快樂——是相同的。
人何以要看他同伴的面色呢?因为他无他人可仰望,大卫能说:“除祢以外,在天上我有谁呢?除祢以外,在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诗七十三25)但世人不能如此说,他们眼中没有神,他们只有同伴。所以他们要彼此相望,如同受惊的孩子,他们又像不会驾驶飞机的人飞在空中,不晓得怎样降落,因而彼此相望,希望得着别人的帮助,但这样做并不能使他们逃出劫运。
討人喜悅的思想既如此根深蒂固的在人的心裡,怎能把它拔除,叫我們不討人的喜悅,專討神的喜悅呢?人是做不到的,朋友的幫助是無用的。教育,或其他的訓練,及任何日光之下,可想得到的方法,都做不到。這是性情上的改變,需要屬天的工作,只有聖靈藉著福音能成就在確實相信的人的心裡,聖靈能把新性情代替舊性情,聖靈要包圍他整個的生命,逐出他的舊動機,如同太陽的光包圍大地,逐出黑暗一般。
其中的經歷普通是如此,信主福音的人的心裡,首先要徹底地覺悟,人的意見不算得什麼,神的意見方算得數。這一個感動或覺悟,透入他的腦海,令他對於世上的一切的事,有另外一種的估計。因此,脫離人意的捆縛,不做它的奴隸。他從此一心一意要討神的喜悅,以神的喜悅為無上的至寶。
這樣的動機轉變——不討人的喜悅只求神的喜悅,便令他成為百折不撓的人。無怪聖徒及殉道者,被人厭棄,被整個人類所不悅,卻能站立得住,甚至為基督受死!亞他拿修(Athanasius)被他的審判官恐嚇說:“舉世的人都反對你。”他從容地回答說:“那麼我,亞他拿修便反對舉世的人。”他能如此說的原因,就是他不在意人的臉色。這種的態度,在過去的世代中是常有的,今日我們要受勉勵,要知道福音有能力救人脫離人意的捆縛,令我們自由遵行神的旨意。
我只提出討人喜悅這一件事來作例子,此外尚有許多的小主人,它們看來好似是獨立的,沒有彼此聯繫的,但其實是一棵樹的枝子,它們的根是一個的,根若死了,它們就都死了,那個根就是“己”,唯有主耶穌的十字架,能有效地消滅它。
可知,福音的信息是以新造代替舊造,新生命代替舊生命,神的永生代替我們的舊性情。這個新生命,先抓住信徒的性情,溫柔慈愛的克服他,然後新生命逐漸透過他的整個人生顯出來,直到新造完全地顯露。這是神的工作,不需世人扶助,因為這是道德上的神績,又是靈性的複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