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 (來12:2)
我們試想,第六章所提那個稍稍有思想的人第一次讀聖經的時候,是怎樣的光景。他對聖經中的一切事先是毫無所知。他一點沒有成見,在他心中沒有正面的意見,也沒有反面的意見。他不求證實什麼,也不需要為什麼作辯護。
像這樣的一個人讀聖經,不必經過多少時間,就會注意到一些在字句以外的真理。那就是,在記錄神人關係背後的那些屬靈法則,這些法則,滲透到「被聖靈感動」(彼後1:21)的聖人所寫的東西中。當他一路讀下去,會一一把它列出來,並且在每條之下,作一個簡明的摘要。這些摘要即將作為他的信條教義,再往下讀,他只能再擴大與加強這些信念。這樣的一個人,正在尋找聖經上實際所教導人的,到底是些什麼東西。
在聖經的許多法則中,居於最高的,就是信心。他很容易便看到聖經對信心的重視,決不會把它忽略的。他很可能作如下的結論:信心是人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除非有信,人便不能得神的喜悅。信心能使我們獲得任何一件東西,也能把我們帶到神國中任何一個地方。沒有信心,就不能親近神,得不到赦免,得不到釋放,沒有救恩,沒有靈交,根本也沒有屬靈的生命。
當這個人讀希伯來書第十一章時,他看見對於有信心的人的讚美,也不會以為奇怪。他或已讀過保羅在羅馬書和加拉太書中,對因信稱義所作有力的辯護,如果他再讀教會歷史,就更明白到改教者教訓中那超奇的力量之所以產生,乃是由於他們以信心為基督教信仰的中心。
既然知道信心如此的重要,它是我們追求認識神所必須有的東西。那麼很自然地,我們極其關心自己,到底有沒有得著這件寶貴的恩賜。我們的頭腦會這樣一直想下去,不久,我們會問,信心的本質到底是什麼。 「信心是什麼呢?」跟著我們還要追究下去:「我有信心嗎?」
幾乎一切講者和作者,說到信心所講的都是那一套東西。他們說信心就是相信神的應許,把神的話當作實在的,把聖經看作真實的,並且站在神言語上。其他書籍,或講章,也是舉出某些人的禱告怎樣蒙了應允,來說明信心的果效。這些蒙應允的禱告,多半關於現實生活暫時性的直接恩典,例如健康、財富、身體得蒙保護,或事業獲得成功。如果遇到一個具有哲學思想的教師,他就用另外一種方式,把人領到形而上學的泥沼中,又或者用一大堆心理學的專門術語,為信心下了一個定義,又再下一個定義,把信心好像一根頭髮絲的那樣分了又分,直到分成游絲那樣細,終至化為烏有。他說完之後,我們心中仍然不能滿意,又從我們原先進來的那道門走出去,我們還是沒有找到答案。事實上這個問題,必定有比這些更叫我們滿意的解答。
實際說來,在聖經中並沒有把信心下一個明確有定義。除了希伯來書第十一章第一節那短短十八個字的定義以外,我沒有找到其他在聖經裡的定義,甚至在這一節經文中,對信心所下的定義,也只是屬於信心作用的一方面,而不是意義方面精闢的解釋;這就是說,這裡只告訴人,信心在效用上的意義,並不是說到它的本質。這裡並不說明信心是什麼,只是設想信心是存在的,並指出它的結果是什麼。
我們最好只了解到這里為止,而不求更深的明白。我們只知道它從哪裡來,以及它籍著什麼方法來到我們裡面:信心「是神所賜的」(弗2:8),還有「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10:17)。這已經足夠叫人明白的了,而且可以解釋多瑪肯培那句話:「我情願操練信心,強於從它的定義裡來明白信心。」
以下所提到的「信心是」或類似的話,我的意思乃是指是一個相信神的人信心的實行。現在讓我們拋開關於信心定義的概念,來思想信心在作用上的經驗。我們所思想的是實際方面的性質,而不是屬於理論方面的。
民數記中有一段戲劇性的故事,叫我們看到信心在作用方面的表現。以色列人因為道路難行,開始沮喪並且怨瀆神,於是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 「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民21:6)摩西為百姓禱告,神垂聽了就給他們一個救法應付火蛇的咬傷。他命令摩西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桿子上,叫所有的人都能看見,「凡被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民21:9)
新約裡這一段歷史,我們主耶穌作了一個權威性的解釋。他向聽眾解釋,人怎樣得神的拯救。他告訴他們是籍著相信。接著他要解釋得更清楚,就引用在民數記中這段事實,他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約3:14-15)
稍稍有思想的人讀到這裡就會有一個重要的發現,他會注意到「望」和「信」是兩個同義的字。 「望」那舊約中的銅蛇,就等於「信」新約中的基督。那就是說,「望」和「信」是同一回事。當以色列人用肉眼望的時候,心中就是相信了。我想他會如此下一個結論:信心就是靈魂注視著一位施行拯救的神。
他看了這些,就會聯想到已讀過的經文,並且其中的意義如同泉湧來到他的心中。 「凡仰望他的便有光榮,他們的臉必不蒙羞。」(詩34:5)「坐在天上主阿,我向你舉目。看哪,僕人的眼睛怎樣望主人的手,使手的眼睛怎樣望主母的手,我們的眼睛也照樣望耶和華我們的神,直到他憐憫我們。」(詩篇123:1-2)在這裡是求憐憫的人,一直望著那位發憐憫的神,他的眼睛從不離開神,直到他得著憐憫。連我們的主耶穌自己也常常望著神。 「望著天,祝福,擘開餅,遞給門徒。」(太14:19)顯然耶穌在教訓人,祂作為祂的工作,是藉著用祂裡面的眼睛時時望著祂的父。祂的能力是在於祂不斷的看,於是父所作的祂才能作。 (參約5:19-21)
神所默示的聖經的全部意旨,和我們以上所引聖經上的幾處經文正相吻合。聖經中有一句概括性的話,教訓我們怎樣奔走靈程,那就是希伯來書中所說的:「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來12:2)從這一切所說的,我們明白一個道理,就是信心並不是一次便成功的動作,乃是從心靈裡不斷地註視著這三位一體的神。
相信,就是內心轉去望著耶穌。我們的思想注視著神的羔羊(參約1:29),並且在一生餘下的時間,一直不斷地看著祂。在起初可能會覺得困難,但若果我們堅持地望著奇妙的祂,安靜而自然地望著祂,漸漸就變成容易了。那些分心的事可能會攔阻我們,但是只要一次把心交託給祂,每逢有一時誤入迷途,接著仍會回過來在祂身上得安息,正像一隻鳥兒飛去遊玩,一陣又飛回到它的巢窩裡一樣。
我要特別說到這個「望」的動作,這是一個偉大的意志的行動,建立在內心永遠仰望耶穌的意向。神讓我們自由選擇這個意向,並且為著在這污濁的世界上許多困擾的事,祂保守我們免得分心。祂知道我們的內心已經歸向耶穌,我們也知道這回事,我們的心滿有安慰,因此我們的靈魂正在形成一種習慣,不久之後,它就會成為一種心靈的自然反應,而不必由我們自覺地用什麼力量去維持它了。
信心乃是最不需要注意自己的一種美德,它的本質就是不大覺得自己的存在,正好像我們的眼睛,可以看見在它面前的每一件東西,然而永遠看不見它自己。信心是只注意它所倚賴的東西,而對它本身則根本不予注意。當我們仰望神的時候,我們看不見自己。一個力求完全的人,努力了好久還是屢次失敗,一無所成;他停止用本身的力量來潔淨自己的行為,而仰望那位完全的基督的時候,就得到真正的安息。他仰望基督的時候,他長久想要完成的工作,就在他裡面成功了。這乃是神在他裡面工作,使他願意,並為他作成。
信心本身並不是一個有功效的動作,功效乃是在於所望的那一位。信心是引導我們的視線歸正,叫我們視線的中心,罪惡扭轉我們的視線,誤向裡面看,使我們注意到自己,不信的噁心就是把自己放在神的地位上,這個危險和撒但所犯的罪很相近。他說:「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以上。」(參賽14:13)信心不是往裡看,乃是往外看,這就可以使整個人生走上正軌。
這是非常簡單的,但我們竟自尋麻煩。神對於那些希望升到天上,或會下到地獄裡去的人如此說:「這道離你不遠,就是我們所傳信主之道。」(羅10:8)這道引導我們舉目望著神,我們望的時候,信心的福氣立刻就來了。
我們舉目注視神的時候,一定遇見神以慈愛的眼目回看我們,因為經上記著說,耶和華的眼目遍察全地。最寶貴的經驗是那句話:「神,你看見我。」人靈魂的眼睛向外看,並遇著神的眼睛向裡看的時候,神的國就在這地方開始屬於人了。
四百年前,庫薩的尼古拉曾如此說:「因祢的努力是為著我,我便把一切的努力都歸於祢;因祢不斷的慈愛圍繞我,我便以一切注視單單對著祢,眼睛再不轉向別的地方;因為祢本身就是愛,並且單單臨到我,我便把我的愛單單歸給祢。神啊!若不是祢以慈愛甜蜜包圍我,我的生命算得什麼呢?」
我要再說一些關於這位屬神的老年人的事,在今天相信基督教的人當中,他是不為人所知道的,而且在現代基要派裡面,根本不知道這個人。我覺得我們只要對具有他那種屬靈香氣的人,以及對他們所代表的基督教思想有一點點認識,就能得到莫大的益處。現今福音派領袖們所接受並加以讚許的基督教作品,必須緊緊地跟從他們那一貫的思想,就是宗派的路線,若是離開了這個,總是沒有信心。在美國這半個世紀以來,此種發展把我們弄成徒有外表的整齊與自滿自足。我們互相效法著極其刻板的奉獻生活,極其努力地附和著在我們周圍那些人所說的話–我們找個理由原諒自己所說的,在共同認可的前提下只能有極少的變更,充其量只加上一兩個新註釋而已。
尼古拉是一位真正跟從基督的人,他熱愛神,獻身為主耶穌生活,滿有光輝。他的神學思想正統,而且如同一切從主耶穌而來的那樣滿有馨香與甘甜,例如他對於永生的觀念,就是非常美麗,假如我沒有說錯,是比我們現今所流行的思想,意義上更接近約翰福音第十七章第三節所說的。尼古拉說到永遠的生命是:「乃是祢(神)施恩不斷地註視到我,啊!甚至深入到我靈魂的隱密處。在祢來說,注視就是賜下生命,就是不斷地以祢最甘甜的慈愛分給我。由於祢所分賜的愛,叫我燃燒起對祢的愛。祢的愛不斷地在我裡面燃燒,藉此培養我增添對祢的渴慕,叫我得到喜樂的滋潤,藉著這種滋潤,使生命的泉源注入我們裡面;因不斷地註入,使生命增長並且永存。」
這樣說來,信心是內心向著神的注視,這種注視只是舉起內裡的眼睛,去接觸神無所不見的眼睛,可知是一件最容易做得到的事情。這好像是神有意使這件最重要的事成為很容易,使一般最軟弱、最貧窮的人都能做得到。
照這一切說法,我們顯然可以得到以下結論。我們可說這是一件非常簡單易行的事,我們也可以說相信就是看見。既然如此,我們便用不著特別的設備,或宗教的附屬物。神已經知道,像這樣一種關係生死存亡的事,不能受反复無常的事物所支配,一切都會毀壞或失掉,記錄會被火燒掉,傳道人會因事情而遲延,教堂也會被燒毀。這一切身外之物,都要受偶然事故支配,或受必會發生的失敗所拘束。但是仰望是內心的動作,任何人都能極成功地做得到,不論他是站著,或是跪著,或是在教堂以外千里之遠的地方躺在病床上正受著臨終的痛苦。
既然相信就是仰望,這是任何時間都可以做的。這最甜蜜的動作,並不會在一個時期做得比另一個時期更好。神從來不根據月朔、節期或安息日而施行拯救,好比一個人在復活節的禮拜天,不會比他在八月三日星期六,或十月四日星期一和基督更接近。只要基督還坐在中保的座位上,每一天都是相宜的日子,所有的日子都是拯救的日子。
這一件有福的事──相信神,與地域沒有關係。只要你把心舉起來,讓它安息在耶穌裡,即刻就進入至聖所,無論你所在的地方是一個舒服的車廂,或是一間工廠,或是一個廚房,只要你的思想是向著神,並且順服人,你就能在那個地方遇見神。
有人會問:「你這說法,豈不是為那些有更多時間從事於默想和靈交的修道士和牧師而講的嗎?我是個忙碌的工人,實在沒有獨自與神晤對的時間呀!」我願意告訴你,我所描寫的那種生活,是屬於每一個神的兒女的,與他們的職業並沒有多大的關係。事實上每天有許多忙碌的工作者,都實行過這種生活。
好多人得到了我所說的秘訣。他們並不注意他們裡面的光景怎樣,只是內心經常仰望神。他們知道內心有個東西可以接觸到神,甚至在他們必定要專注於屬世事務的時候,裡面那種秘密的交通,仍然照常進行。他們的注意力只要從必須處理的事務上挪開,就立刻飛回神那裡去。這已經成了許多基督徒的見證,我如此說,只因有此經驗的人數目之多,叫我無法特別列舉某一個人,也無法知道他們人數究竟有多少。
我並非企圖使人認為平常的崇拜沒有價值,我承認那些崇拜多半是有相當的價值的。每一個基督徒應有私人的禱告,長時間默想聖經,可使我們對神的注視更加清楚和單純,以及更加準確;參加禮拜堂的聚會,可以使我們的眼光擴大,也可以使我們對別人的愛心增長。崇拜和教會的工作以及其他活動,這一切都是好的,也是每一個基督徒所應當參加的,但是這些東西的基礎,就是能使它發生意義的原因,乃是從裡面看見神。在我們外面的眼睛正觀看這個終歸趨於消滅的世界的時候,在我們靈裡面,會有了一對新的眼睛(不妨如此說),使我們一直望著神。
有人會擔心,我們未免太著重於個人的宗教經驗而忽略其他的一切,使新約中的「我們」被一個自私的「我」替換了。試問你是否知道,當一百架鋼琴跟著一個調子響著的時候,它們自動地就彼此調和嗎?它們的響聲都照著一個音調,而不是彼此設法調和,然而就在那一個音調的標準下,每一架鋼琴必須個別地與它相和。同樣的道理,當有一百個信徒聚在一起,他們心裡都是望著基督,他們心靈之間的距離,就自然地相近了,這比他們把眼睛離開了神,而竭力追求更親密的交通更來得容易。所以個人的靈交越是趨向於單純,大眾的崇拜就自然更加完美,一個身子上的各個肢體如果都健壯的話,整個身體也就健壯有力了。教會中所有的分子都追求更美,更高的靈性生活時,整個教會就大得長進了。
以上的話,乃是對已經真正悔改,並把生命完全奉獻給神的人而說的,這可以不必如此聲明,因為只有如此獻身為主的,才會留意到這種屬靈經驗。
我們形成一種從內心仰望神的習慣的時候,我們就被引導到更高一層的屬靈生活,我們就更能進入神的應許和新約的精神。雖然我們的腳行走在世俗的道路上,我們仍然以三而一的神作我們的居所。我們真正的找到生命了。這裡是一切所能想望的喜樂的總源頭,不但超過了人或天使所能想像的,而且超過一切天地間的情境!因為這是一切理智想望的最高峰,是任何想望都不能與之比擬的境界。
禱告:主啊,我已經聽見一個美妙的道理,叫我把心轉向祢而得到滿足。我的心多麼願意如此,但是罪遮住我的視線,使我只能模糊地看到祢。求祢用祢的寶血洗淨我,使我裡面得以潔淨,以致我可以在地上寄居的日子,一直用明亮無隔膜的眼睛仰望祢。這樣我就可在那日得見祢完全的光輝,就是當祢降臨要在祢聖徒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日子,所要顯出來的,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