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神的公義?

字典對公義的定義是“道德上合理或正確的行爲”。這種行爲以公認的道德、正義、美德或正直的標準爲特徵。聖經對人類公義的標準是神自己在每一種屬性、每一種態度、每一種行爲、每一句話上的完美。因此,聖經中給出的神的律法,既描述了祂自己的性格,又構成了祂用來衡量人類公義的鉛垂線。

希臘新約中“公義”一詞主要描述的是與他人有關的行爲,尤其是與他人在商業、法律事務上的權利有關的行爲,並從與神的關係開始。它與邪惡相對照,邪惡是一個人出於嚴重的自我中心,既不敬畏神,也不尊敬人的行爲。聖經把義人描述成正直的人,倚靠神並信靠他(詩篇33:18-22)。

人靠自己是不可能達到真正而完美的公義的;只有通過耶穌基督洗淨罪惡以及聖靈內住,真正的公義對人類纔是可能的。我們沒有能力實現自己的公義。但基督徒擁有基督的義,因爲“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爲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爲神的義”(哥林多後書5:21)。在十字架上,耶穌用祂完美的公義交換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有一天能站在神面前,神看見的不是我們的罪,而是主耶穌聖潔的公義。

我們因主耶穌,在神面前成了義人,被神悅納爲義,也被神稱義。主耶穌成爲犯罪的;我們卻成爲公義的。在十字架上,耶穌被當作一個罪人來對待,雖然祂是完全聖潔和純潔的,而我們被當作是公義的,雖然我們污穢並墮落。因主耶穌爲我們所忍受的,就好像我們完全遵行了神的律法,從來不用接受刑罰。這公義的寶貴禮物,是賜各樣憐憫、恩典的神賜給我們的。

願榮耀歸給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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