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常用神之名——耶和華沙瑪

從此以後,這城的名字必稱為“耶和華的所在”(英文聖經有旁注:稱為“耶和華沙瑪”意思是“主在那裡”)。 (結四八:35)

至高至聖的神,願意與人同住,是最奇妙不過的事。從舊約的開始,神就表明與人同住的意願。在伊甸園中行走,又與人談話。在出埃及後的曠野路上, 吩咐摩西建造會幕,住在祂的子民中間。應許:“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賽七:14),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於是道成了肉身,在我們中間支搭帳棚,像神在曠野的會幕中,與以色列人同住一樣, 主耶穌降世為人,為了救贖世人,使凡信祂的都得永生。將來在新天新地中,“神的帳幕在人間。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啟二一:3)這是何等美好的盼望!

“耶和華沙瑪”(Jehovah-Shammah),  是以色列復興的盼望,也是基督徒喜樂和榮耀的最高點。

我們記得:神是聖潔忌邪的神。聖經說:“錫安中的罪人都懼怕,不敬虔的人被戰兢抓住:`我們中間誰能與吞滅的火同住?我們中間誰能與永火同住呢?'”(賽三三:14) 這實在是人想到與神同住自然的反應:有罪的人不能與神同住,因為那是可怕的事。他們知道:“耶和華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申四:24)而且神是永活的神,是不止息的永火;違背神犯罪的人,結局是永遠的刑罰。

正是這個緣故,神差祂的獨生愛子基督耶穌,到世上來,在十字架上為人代死,成就了救贖。聖經說:“你已經升上了高天,擄掠仇敵;你在人間,就是在悖逆的人間,受了供獻,叫耶和華神可以與他們同住。”(詩六八:18) 使徒保羅告訴我們:“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嗎?那降下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充滿萬有的。”(弗四:9,10) 這是說,惟有借主耶穌的受死復活,使信的人,過犯得以赦免,並且得以稱義(羅四:25),又說:復活的主耶穌,“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來二:10)“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約八:35),所以我們不必懼怕會再被逐出,像猶大亡國被擄一樣。

以西結書四八章35節中的“從此以後”,正是說一個新的開始:以西結的讀者,是被分散,擄到巴比倫的人;那是因為耶路撒冷淪為罪惡敗壞的城; 但復新的耶路撒冷,要稱為:“耶和華的所在”。惟有藉著耶穌基督,才有這永遠的城; 那也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的盼望。感謝讚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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