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意義的交通,大家都不陌生。我們基督徒也經常用“交通”一詞,那麼這裡的“交通”是指什麼呢?
“交通”是一項重要的基督徒生活內容,聖經中的“交通”在希臘文的字根,意思是“與某人共同分享某樣東西“,這個詞語總是用在主動參與的意思,同時接受者也會合作賜予者的行動。因此“交通”可指: 參於、交談、分享、團契、互助等。 “交通”一詞在中文聖經(和合本)也被譯成 “交接”(徒2:42), “相交”(约一1:3, 6,7), “同領”(林前10:16), “有份”(林后8:4), “捐錢”(林後9:13)等等。
“交通”的中心是三位一體的神,信徒們都與神相交,信徒彼此間也自然成為一個肢體:
1、聖父與聖子的交通(太11:25,27;路10:21-22;約14:10);在福音書中多次記載了主耶穌對天父的禱告,主耶穌與父神合而為一,任何人見了主耶穌,也就見到了神性所有的美德。
2、信徒與神的交通(約14:6,23,26;約一1:3)。信徒奉主耶穌的名禱告,求天父垂聽禱告,與神相交;信徒的身體是聖靈的殿,聖靈內住,隨時地教導、歸正、安慰、鼓勵、幫助,帶領信徒過全新的生活。
3、信徒彼此之間的交通。 《聖經》很重視信徒互動生活,吩咐基督徒要彼此相愛,要有群體交往生活,不可停止聚會,所以常說「你們要『彼此』……」勸勉、供應、分享、代禱等等。
聖經記載:
【約十四10】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你不信嗎?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父做祂自己的事。
【約壹一3】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
【約一 1:7】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 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