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音書中(如可1:15,10:15,15:43,路17:20)以及新約的其他地方(如徒28:31,羅14:17,林前15:50)經常提到”神的國”。 “神的國”和“天國”是同義詞,但“天國”這個詞只出現在馬太福音。 “神國”的概念在聖經不同的經文中呈現出不同程度的含義。 “神的國 ”非指地域範圍,一般來說,是指永恆的、主宰宇宙萬物之神的統治。
耶和華是宇宙的主宰,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祂的國是全宇宙的(提摩太前書6:15)。聖經的幾段經文表明神是所有創造物不可否認的君王:“耶和華在天上立定寶座,他的權柄統管萬有”(詩篇103:19)。而且,正如尼布甲尼撒王所說, “他的國是永遠的”(但以理書4:3)。所有存在的權威都是被神所建立(羅馬書13:1)。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說,神的國包含一切。
更狹義地來講,神的國是對那些願意順服於神權威之人的心靈和生活的一種屬靈統治。神的國包括悔改和重生,因為今生神掌管祂兒女的心思意念,為未來做準備。那些否認神的權威和拒絕順服祂的人不屬於神的國;相比之下,那些承認基督為主並心甘情願降服於神統治的人是神國的一部分。從這個意義上說,神的國是屬靈的——耶穌說祂的國不屬這世界(約翰福音18:36),並且祂傳講,要成為神國的一部分,悔改是必要的(馬太福音4:17)。神的國可以等同於救恩的範圍,這點在約翰福音3:5-7是明顯的,主耶穌說, 人必須重生才能進入神的國。
神的國在聖經中被使用還有另一種意義:字面意義上,是指千禧年期間基督在地上統治。然而但以理說,“天上的神必另立一國,永不敗壞“(但以理書2:44;7:13-14),而且許多先知預言了同樣的事情(如俄巴底亞書1:21;哈巴谷書2:14;彌迦書4:2;撒迦利亞書14:9)。一些神學家指出:現在,神的國作為“恩典的國度”隱秘地顯現;未來,神的國將作為“榮耀的國度”公開地顯現。然而這兩種顯現是互相聯繫的;基督在地上的教會中已經建立了祂的屬靈統治,而且終有一天,祂將在耶路撒冷建立地上有形的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