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常用神之名——以罗欣Elohim

Elohim(以羅欣) 是一個包含三位一體教義的希伯來文的複數形式,是從一個簡略的名字El 而來;El 的字根很可能是「強」或「卓越」的意思。 Elohim一般譯為“神”,這字在舊約被使用了超過二千次。耶和華 神, 是創造與掌權者,祂是“創造主,大能和力量”(創世記17:7;耶利米書31:33)。這名字強調神的超越性:神是超於一切而稱為神。從聖經的第一個句子開始,當神(以羅欣)說話創造世界的時候,神的力量的至高性就顯明了(創世記1:1)。

聖經記載:

(創世記17:7) 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

(耶利米書31:33)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常常竭力多做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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