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与巴拿巴在主后48-49年的第一次传道旅程中,向加拉太南方的彼西底的安提阿(徒十三14)、以哥念(徒十四1)、路司得(徒十四6)、特庇(徒十四20)等城的犹太人和外邦人传福音,并选立长老、建立教会(徒十四23)。保罗与西拉在主后50-51年的第二次传道旅程中,坚固了这些教会(徒十六4-5)。但接踵而来的假师傅教导受割礼(加五2)和谨守摩西律法(加四10)是得救的必要条件,加拉太各教会的一些信徒可能为了逃避犹太人的逼迫(加六12),相信了他们。
保罗可能于主后56-57年冬天第三次传道旅程途中在哥林多城写了本信,也有人认为是主后49-50年耶路撒冷大会(徒十五2-19)之前,或者主后50-51年保罗在哥林多逗留的18个月期间写的(徒十八11)。《加拉太书》和《罗马书》都讲到「因信称义」的真理,在神学观上有密切关系,和哥林多书信则是在感情上有强烈呼应,这三封书信的时间顺序可能是:《哥林多前、后书》、《加拉太书》、《罗马书》。
圣经学者一致认为《加拉太书》的作者是使徒保罗,因为保罗的风格从头到尾都很鲜明,《加拉太书》、《腓立比书》和《哥林多前、后书》被认为是十分确定的保罗「核心书信」,现代人用电脑分析其他保罗书信的真伪时,都以本信为基础。目前发现的最早的《加拉太书》完整抄本来自蒲草纸抄本P46,年代约是主后200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