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制是罗马帝国经济的支柱,意大利有三分之一的人口是奴隶,整个帝国有五分之一是奴隶,服务于罗马生活的所有领域。奴隶被认为是罗马公民的必需品,他们通常是战俘、奴隶母亲的后代或被绑架者,在奴隶市场被出售。一些公共奴隶为帝国建造道路和其他公共设施,担任城市的文员和收税员。古罗马的会计师、医生和妓女常常是奴隶。奴隶没有任何权利和地位,必须完全按照主人的要求做任何事,逃奴可能会被处死。如果奴隶杀死了主人,家里的所有其他奴隶都将被处死。
一些来自希腊的奴隶受过良好教育,成为主人孩子「训蒙的师傅」。古罗马的儿童要到16或17岁才能成为罗马公民,之前没有权利。大多数儿童在家接受教育。如果家庭能够负担得起,男孩也可以上学,学习读书、写作、数学、演讲以及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罗马公民。受过教育的奴隶往往是他们的老师,希腊奴隶尤其抢手。孩童成人以后,就有法律上的权利在家中掌权,承受产业,不再受仆人的管束。同样,一旦「因信得救的理」来到,我们因信基督而得着了神儿子的生命,成为「神的儿子」,过去那套看管的模式就被抛弃,「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加三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