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愛Agape

希臘語中使用不同的單詞來描述愛的不同意義。一個詞是Eros,這個詞用來表達性愛或因身體吸引在人們之間共同喚起的感情。這種愛是建立在彼此被外表的吸引之上,跟肉體、身材有關,純粹是靠感覺,一旦吸引力消失,愛也隨之消失,這基本上是發自性慾的愛。在新約時代,這個詞已經被文化變得如此頹廢,以至於在整個新約中都沒有使用過它一次。

愛的另一個希臘詞是 Phileo。這個詞更多講的是在家人或朋友之間分享的友愛和親情。與Eros 和性慾的密切關係不同,Phileo 更多的是與情感相關聯,是思想上的知性交流,依賴對方的想法,品味以及興趣。然而,我們能感受到對朋友和家人的愛,但不是對我們不喜歡或討厭的人。在兩個不和的人之間不會感受到這種愛。

不同於以上這兩種愛,愛的第三個希臘詞是Agape,通常定義為“自我犧牲的愛”。希臘人很少用,因為非常少見。這種愛使人們採取行動而且尋求他人的幸福,完全不計個人代價,是一種關心、付出、注意別人需要和捨己的愛。在新約中,Agape被用來描述屬於並來自神的愛,神的本質就是愛本身:”…神就是愛(約翰一書4:8),是對所愛對象的善意、仁慈和甘願的喜悅。哥林多前書13中對這種愛的描述十分優美。這也正是耶穌命令門徒向敵人展示的愛(路加福音6:35)。

神的愛在十字架上表現得最為清楚。 “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以弗所書2:4-5)。其實我們不值得這樣的犧牲,神的愛是我們不配得的,祂滿有恩典,“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8)
我們要用這種捨己的愛來愛別人,無論是對我們喜歡的,還是憎惡的人;無論是對同行的信徒(約翰福音13:34),還是仇敵(馬太福音5:44)。然而神的愛不是自然地就來到我們身上。因為我們墮落的本性,我們本身無法產生這樣的愛。如果我們要像神所愛的那樣去愛,那種愛只能來自它的源頭——神。當我們成為神兒女的時候,”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罗马书5:5;加拉太书5:22)。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翰一書3:16)。只有明白了神的愛——Agape,我們才能理解,為什麼耶穌基督說最大的戒命就是愛:“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1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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