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通常將永生理解為肉體不死。因著這樣的誤解,世人看到基督徒“永生不死”的夢想”與“人人皆死”的現實構成不可調和的矛盾,於是認為基督徒所說的“永生”類似於癡人說夢。其實,“永生”不是指肉體永遠存在。每個人的靈魂都是永存不死的,但顯然不是每個人都得永生。
那麼,永生到底是指什麼呢? 在約翰福音第十七章,主耶穌親自給出永生的明確定義:“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翰福音17:3)。所以,“永生”乃是指人在耶穌基督裡與神建立的親密關係。約翰福音3:36說:”信子的人有永生…”信徒有永生(在希臘語中動詞是現在時態)。永生的起點不是我們的未來,相反,永生始於認識並持續相信耶穌基督的那一刻, 是我們現在既有的財富。約翰福音17:3的另一層意思,可以在羅馬書6:23找到:“唯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 “永生”是神給我們的救恩的禮物,藉著主耶穌的死和復活,神賜給了我們永生,是我們不需自身的努力而白白得來的。由於耶穌是永活的,因此“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持續信祂的人也必跟祂一起活到永遠。“…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翰福音11:26)
因此對信徒來說,永生不只是對今生的影響,我們更有對未來的盼望—-當主耶穌再來時,信徒的身體將會最終得贖。在《哥林多前書》和《帖撒羅尼加前書》中,保羅提到:基督再來時,活著的信徒身體會改變【林前15:52】;已經死去的信徒將會得到一個新的身體,然後所有的信徒會「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與基督合一,「和主永遠同在」【帖前4:17】,那時我們的靈魂和神所賜新的身體將永遠與神在一起。
“口渴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啟示錄22:17)。現在,所有願意接受主耶穌邀請、認識主的人,不需付出任何代價,今天就可以得到聖靈的活水、永生的生命。
根據聖經和合本 聖經綜合解讀編輯整理
常常竭力多做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