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写作的准确性

在《使徒行传》里, 路加的记载异常准确。拉姆齐(William M. Ramsay)爵士把《使徒行传》的执笔者——路加——置于“第一流历史家”之列。他解释这话的意思说: “伟大历史家的首要特质就是真实。他的话必须可靠。”

亚略·巴古

亚略·巴古(Areopagus或Areios Pagos)意思是「阿瑞斯的岩石」,位于雅典卫城的西北方。是一个高约10米的大石台。从石台底下要往上登,必须要沿着那些凿在岩山上、一共有十六级、历来已被踏损的石阶而上。担任过Archon(执政官)的议员们,经常在这Areopagus山上议事,他们因此被称为Areopagites。 在希腊古典时期,这议会的性质如同现代上诉刑事和民事案件的高等法院。在希腊前古典时期(主前第五世纪之前),「亚略·巴古」是雅典城元老权贵们集会的场所,它的性质类似罗马的参议院。也正如同参议院的组成,亚略·巴古的成员称为Areopagite,仅限于那些曾经担任过执政官的人,也就是担任过政府机构高阶职位的官员,而且这是终身职位,除非因行为不检被同僚强制逐出。主前462年,民主领袖埃菲阿尔特斯推动一项改革方案,撤销了亚略·巴古绝大部分的权力,只留下刑事案件的审判权。主前第四世纪,「亚略·巴古」被赋予一项新的任务,就是调查官员的贪污弊案,虽然弊案最后的定谳权仍然在市民大会的手中,但是显示当时的亚略·巴古已经不再是以权贵为中心的司法机构,并且演变到后来,形成了现代希腊的最高法院。 根据《使徒行传》记载,保罗来到雅典时,看见满城都是偶像,就心里着急;于是在会堂里与犹太人和虔敬的人,并每日在市上所遇见的人,辩论、抨击偶像,一些希腊人就把他带到亚略·巴古为自己辩论。 雅典虽然产生了举世闻名的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等,但雅典人却不认识真神,因为人凭自己的智慧不能认识神(林前一21),但他们在内心深处有着一种敬拜神的倾向,怕因疏忽而开罪任何神祇,所以在城中供奉一个「未识之神」。保罗以此为契机向他们极力见证神,在这次讲道之后,亚略·巴古的成员之一——大法官丢尼修(Dionysius the Areopagite),并一个名叫大马哩的妇人等成为保罗的追随者。

监狱中的神迹

圣经使徒行传记载,因为福音的传播危害到一些腓立比当地人的既得经济利益,保罗和西拉等人在腓立比所受的逼迫。官长吩咐人剥了他们的衣裳,棍打后,收在监狱里。虽然保罗他们的肉身虽然被捆绑,心灵却未被捆绑,肉身虽然在监里,心灵却可与主同在,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罗五3)。约在半夜,保罗和西拉祷告,唱诗赞美神,众囚犯也侧耳而听。这时忽然发生地震,甚至监牢的地基都摇动了,监门立刻全开,众囚犯的锁链也都松开了。禁卒一醒,看见监门全开,以为囚犯已经逃走(按照罗马法律,如果囚犯逃走,禁卒要替逃犯偿命),就拔刀要自杀。保罗制止狱卒伤害自己并向他传讲神的福音,禁卒和全家就信了神,都很喜乐。 救恩就像一场地震,使监门全开、锁链松脱、光明进入黑暗,使人的生命立刻开始改变。这位禁卒几个小时前刚把保罗和西拉关进内监,对他们的伤口无动于衷,自己蒙头大睡,直到被地震惊醒。现在,他却亲手洗清他们的伤口,又为他们摆上饭食,而主里的喜乐更是重生得救的印记。 以上图片系圣光圣经资讯网授权使用

染料骨螺

「紫色」在古代西方是权力和地位的象征,专属于皇家、贵族等特权阶层。并且越接近深紫红色,颜色越稳定持久,会随着风化和日照变得更加鲜亮,所以非常贵重,是古代社会权力、财富和地位的象征。古代​罗马​的​法令​规定​,​如果​平民​穿​上​染​了​上等​紫色​的​袍服​,​就​会​背​上​叛国​的​罪名​。 ​这种紫色染料非常特殊,需要从骨螺科的地中海骨螺(Murex)提取。尽管10000枚骨螺仅能产出1克纯紫染料,而1克染料只够染制一件衣服的边角料,但这依旧是西方古人趋之若鹜的色彩。 古时西方人一般用骨螺科的贝类来染紫色,工艺复杂,且消耗巨大,制作的时间必须精准。骨螺打捞出来必须立即割开,否则染色液便会变干,所以非常贵重。这种骨螺壳呈棒球状,螺塔短,体层膨大。壳表面通常具雕刻纹理、结节突起,体层上有6-7条纵胀助和两列棘刺。骨螺的分布甚广,在热带海域尤其丰富。多种骨螺的鳃下腺可以分泌黄色黏液,在光照的作用下,粘液成为紫色,而且骨螺紫染色非常牢固。最早使用骨螺紫染色的是腓尼基人,他们使用地中海的染料骨螺(Bolinus brandaris)为原料,在泰尔(今属黎巴嫩)建立了染色中心。到公元前1700年,腓尼基人已经开始了紫色羊毛的贸易。随着后来希腊殖民地的扩张,骨螺紫染色技术得以继续传播。 在使徒行传中提到,保罗在马其顿的第一座城——“腓立比”得着的第一个人就是卖紫色布匹的推雅推喇城女商人“吕底亚”,她素来敬拜神,主就开导她的心,叫她留心听保罗所讲的话,叫她听得明白而愿意接受。她和她一家都领了洗,打开心门来见证主的救恩。吕底亚开放她的家,甘心乐意地奉献家中的一切,为主使用。她这样虔诚的态度,热切的心意,使保罗无法推却,就一直住在她家中,到离开腓立比为止(徒十六40)。 以上图片系圣光圣经资讯网授权使用

长老

「长老」是一个古老的职分,在摩西的时代,长老是以色列(出三16)和埃及(创五十7)社会中的重要角色,神在旷野里设立七十位长老帮助摩西(民十一16-17)。在王国时代,长老是先知们的挚友(王下六32),是君王的谋士(王上二十8),与首领共同管理国事(拉十8),每城都有长老坐在城门口施行判断(申二十五7)。到了新约时代,长老也管理犹太会堂的事务,与大祭司长、文士和官府相提并论(太十六21;徒四9),犹太人的最高法院犹太公会中大部分成员都是长老。 在保罗和巴拿巴第一次宣教途中,他们在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建立教会,并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长老是各教会的领袖。这是在耶路撒冷教会以外首次提及长老的地方,也是新约圣经首次提到教会中长老的设立(徒十四23;徒二十17;提前五17;多一5;雅五14;彼前五1、5)。长老在原文是复数,是各教会的领袖。这些长老由设立教会的使徒选立,这是新约时期教会设立领袖的模式之一。 保罗第一次传道旅程的时间大约是一年左右,这几个教会的长老信主的时间可能只有半年左右。这些教会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选立长老、独立运作,既是因为圣灵的大能,也是因为使徒愿意顺服圣灵、及时地「把他们交托所信的主」。还有一个可能是保罗到一座城市总是先进犹太会堂。他们中很多人对旧约圣经已经非常熟悉,只要明白耶稣是基督就可以在短时间内胜任教导和传道的工作。因为教会不是使徒的教会,而是基督的教会。长老并非是对使徒负责,而是对基督负责。

腓立比

保罗在第二次的宣教旅程,因为夜间看到异象,马其顿人呼求帮助。于是在圣灵的指引下他从特罗亚上船,首次来到腓立比。腓立比位于希腊东北部,爱琴海的北岸,东南偏南离尼亚波立约 10 公里,西南离暗妃波里约30 公里,始建于主前第四世纪,是马其顿省东部的古城,主前360年由亚历山大大帝的父亲腓立二世起名。当时那里是罗马的殖民地,不受马其顿省的管辖,行政制度仿效罗马城,公民在罗马法律下享有自治权,且可免纳税。有许多罗马退役官兵定居于此。 那时会堂的设立必须至少有十个男人,腓立比的犹太人稀少,没有会堂。因为政府不许犹太人在城内集会,虔诚的妇女们在城外靠近甘阐河(Gaugites)或克理耐河(Crenides)边的地方聚会,离城约有安息日可走的距离(2000肘)。其中有一个卖紫色布的妇人,名叫吕底亚,是推雅推喇人,吕底亚和她一家既领了洗(徒16:15a),是保罗在全欧洲所结的第一个果子。后来保罗也曾接受她的邀请去住在她家(徒16:13-15),福音顺利地在腓立比生了根,而且也长得很好,印证了圣灵对保罗的带领(腓一3)。 圣经圣光地理资讯网授权使用以上图片

不合格的拿细耳人

参孙是士师记中以色列的一个著名的士师。他生来就是拿细耳人(拿细耳人即离俗人。 古代希伯来人中一批经过洁身归圣的人,拿细耳人不可剃发; 不可饮酒,以及酒作的醋、葡萄、葡萄干,乃至葡萄树上结的; 不可触摸尸体),但是他却是个不合格的拿细耳人。 参孙想娶一个非利士女人,尽管他的父母反对,而且违反了神禁止异教通婚的律法。由于参孙的坚持,他的父母无奈之下陪参孙到亭拿为他订婚。路上到了亭拿的葡萄园,有一只狮子攻击参孙。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虽然手无器械,却将狮子撕裂(士师记14:6)。后来,参孙路过那里时,他离开大路,转向道旁的葡萄园,去看那个死狮子,是他主动靠近试探、去了不该去的地方,因为拿细耳人应该远离一切葡萄制品。他看见那狮子的尸首,尸首上满了蜜,就吃了。这是对拿细耳人律法的违背:在他离俗归耶和华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尸(民数记6:6)。参孙似乎知道他做得不对,因为当他把蜂蜜给他父母的时候,只是没有告诉这蜜是从死狮之内取来的(士师记14:9),让他父母也违反了食物洁净的条例。 【士十四10】参孙在亭拿设摆筵宴。作为一个拿细耳人,参孙要远离清酒、浓酒(民数记6:3)。虽然士师记的作者并没有指出参孙本人是在这个宴会上喝的是清酒还是浓酒,但这是一个导致犯罪的场合。在筵席上,参孙下了赌注:谁能猜出谜语,就给他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士师记14:12)。参孙那非利士的新妻背叛了他,将谜语的意思告诉了本国的人。参孙就大怒,杀了三十个非利士人,将他们的衣裳给了那解谜语的人,再一次违反了拿细耳人不可挨近死尸的条例。参孙的妻后来也归了别人。 参孙心甘情愿地陷入罪恶的境地,但每次神都使用他来荣耀神。即使我们的罪也不能阻挡神的主权。参孙满怀愤怒和报复,发誓要报复非利士人,因为他们偷了他的妻子(士师记15:3)。他烧毁了非利士人的庄稼,后来,在非利士人杀害了他的妻子之后,他大大击杀他们,连腿带腰都砍断了。 参孙在犹大躲藏了一段时间,但是犹大人担心参孙使他们与非利士人的关系恶化,就把他捆起来交给仇敌(士师记15:8-13)。当非利士人靠近被捆绑的猎物时,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臂上的绳就像火烧的麻一样,他的绑绳都从他手上脱落下来。参孙拾起驴腮骨,用它杀了一千非利士人。 参孙作以色列的士师二十年,只是孤军作战,动机也只是为了自己;百姓对自己陷入的属灵黑暗也麻木不仁,甚至没有人起来跟随参孙。但神仍然顾念他的子民,兴起参孙作士师,赐力量来拯救他们。但是他们的软弱也导致神的拯救没有在他们的世代完全实现。士师只是神所使用的器皿,拯救不在乎士师的所能、所是或属灵光景,神自己才是真正的拯救者,祂要把制服非利士人的工作交给撒母耳(撒上七13)、扫罗(撒上十四47)、大卫(撒下八1)来完成。

特庇

特庇(Derbe)是在小亚细亚吕高尼地区的一个城市,属加拉太省(徒十四6)。在路司得被发现之后,圣经学者在路司得附近寻找特庇。他们从使徒行传中了解到特庇的位置,和路司得只有一天的路程。 1956年,在土耳其南部 Karaman 附近圣经学者发现了一个新的碑文,提到特庇的名字,这个用希腊文写成的、重达近1吨的碑文,告诉我们特庇的位置,于是这些争论都结束了。特庇与歌罗西和路司得一样,是唯一在土耳其尚未发掘的新约遗址之一。在该地点发现的两处碑文提到特庇。到目前为止,发掘工作已经发现了采石场,墓地和古城墙。 转载自: http://www.chineseapologetics.net/archaeology/Derbe.htm 保罗宣教旅程中曾多次到访特庇:第一次为末站(徒十四20),也是保罗第一次传道旅程中最东的城市,第二次为首站(徒十六1),第三次宣教旅程的同工该犹即特庇人氏(徒二十4)。在特庇保罗的工作没有遇到犹太教人士的反对,十分顺利。保罗和巴拿巴到了特庇本来可以继续向东,一路下坡,经大数很快就回安提阿,但他们却原路返回,绕道探访曾遭遇逼迫的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教会。这些教会都位于小亚细亚半岛的加拉太省南部。 作为神所使用的器皿,保罗他们在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遇到挫折和逼迫时并未气馁,而是坦然离开,把结果交在神的手中,相信圣灵会继续在那里工作。但把结果交托给神并未成为他们懒惰的借口,他们可能从特庇的顺利中领会到圣灵开门的信号,所以迅速沿原路回访各教会。果然,在回访过程中圣灵不允许再有意外发生,而是让使徒们从容地坚固门徒的心,选立了长老看守主的教会。 接受福音,不是叫人生活更容易,而是叫人生命被改变。天路历程不是只有平安喜乐,还有属灵争战;只有付出舍己的代价、才能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从主。整个传道旅程,都是在圣灵的掌管、带领之下,而神的工人也以顺服、忠心来配合,这是信徒与神同工的美好榜样!

参孙

【士十三5】你必怀孕生一个儿子,不可用剃头刀剃他的头,因为这孩子一出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 参孙,名字的含义是“像太阳一样”,圣经士师记中的犹太领袖,生于公元前11世纪的以色列,玛挪亚的儿子。属但支派的琐拉人玛挪亚,他的妻子本不生育。后来神的恩典临到他们,神的使者指示他们要生一个儿子,且这个儿子一出生就要归给神作拿细耳人(拿细耳人即离俗人。 古代希伯来人中一批经过洁身归圣的人,拿细耳人不可剃发; 不可饮酒,以及酒作的醋、葡萄、葡萄干,乃至葡萄树上结的; 不可触摸尸体)。神要藉著他拯救以色列百姓脱离敌人的压迫,这个孩子就是参孙。 参孙在神的应许中出生,并在神的眷顾下成长。他拥有神所赐超人的力气,他就用这力量去攻击非利士人,利用各种机会制伏他们。参孙作以色列人的士师二十年。 神给参孙的使命只是开始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真正制服非利士人的工作将由撒母耳(撒上七13)、扫罗(撒上十四47)、大卫(撒下八1)来完成。即使百姓对仇敌的辖制麻木不仁,领袖放纵自己肉体的情欲,神仍然顾念他的子民,以他无条件的爱眷顾他们,赐力量来拯救他们。但是他们的软弱也导致神的拯救没有在他们的世代完全实现。 参孙蒙神赐的力气,本当可以有更大的作为,可惜他本人生性高傲倔强,不能接受旁人的提醒及劝勉;尤其是在婚姻的事上,不尊重以色列人的律法和父母的劝戒,随自己的喜好,与非利士女人成婚。非利士人让参孙的情人套出参孙神力的秘密,挖其双眼并囚于监狱中受尽折磨。后来,参孙知罪悔过,于是神再次赐给他力量。参孙抱住神庙支柱,身体前倾,结果柱子及房子倒塌,压死了在庙中的敌人,自己也牺牲了。参孙死的时候所杀的非利士人约有三千,比他活着所杀的还多。 纵观这个天生神力的士师,在圣经的”信心巨廊”中提到了参孙(希伯来书11:32)。与此同时,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参孙的一生告诉我们,重要的是依靠神的力量而不是我们自己的力量;听从神的旨意,而不是我们自己的固执;寻求耶和华的智慧,而不是倚靠自己的聪明。

骄傲的以法莲

以法莲是约瑟的次子,但以色列却立他作了长子;以法莲后来成为北国以色列的代名词。以法莲支派分得迦南最好的中部山区的土地,他们很少遭遇外敌入侵,又拥有示罗、伯特利、示剑这些满有属灵纪念意义的地方,以法莲人约书亚的功绩也加添了他们的优越感。但这样的祝福反而使他们变得骄傲、嫉妒,不服玛拿西支派的基甸。米甸人抢夺了百姓七年,他们都没有站出来;等神兴起基甸对付了仇敌,他们却觉得失去了一个自我表现、夺取战利品的机会。 骄傲和嫉妒是以法莲支派最大的难处,他们后来又以同样的理由与士师耶弗他争吵,结果招来大祸。以法莲人怨恨耶弗他没有招他们同去与亚扪人争战。他们威胁耶弗他,后者惟有击退他们。以法莲人被杀的有4万2000人,其中大部分是因为在过约旦河渡口时不能准确发音而被击杀。 进迦南之前,以法莲支派的男丁是三万二千五百名(民26:37),现在以法莲人被杀的有四万二千人,损失惨重,从此一蹶不振。虽然基列人对弟兄做得太过头了,但这四万二千以法莲人都是过了约旦河准备屠杀河东弟兄的,所以神允许他们受到严厉的管教。这个管教也为神兴起国度的君王预备了道路,因为爱嫉妒的以法莲人很难接受由神从另一个支派拣选的君王,而其他的支派也很难接受一位骄傲自大的以法莲人作王。 人得胜的时候,也是最容易大意、跌倒的时候。百姓还没有完全得胜,就陷入了另一种失败,弟兄之间大大地争吵。在属灵的争战中,如果我们没有从心里真正承认得胜是出于神,只要有那么一丁点儿觉得是自己的功劳,撒但马上就会反败为胜,把人的得胜变成跌倒的网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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