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的基本意思是“对的”。圣经里”神的义”是神救恩的根基,”神的义”履行了神的要求,使神能施行祂的救恩。
从神来看
神要给我们恩典,要救我们,要将生命赐给我们,祂巴不得我们都能得救;但是,前提是必须能满足他的公义。所以在圣经里一直讲神的义:神要怎样救人,才能与祂自己的义相称。在罗马书3章我们可以找到答案: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祂的义,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按着公义的原则,犯罪的就应当受刑罚。从开始人就都犯了罪,但是人却没有都受刑罚,因为神的计划是到了时候「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所以在十字架的「挽回祭」做成之前,「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现在主耶稣已经作了挽回祭,满足了神正义的要求,神才「称信耶稣的人为义」了,就显明了神自己是公义的。神一面「凭着耶稣的血」,满足神公义的要求,使神可以接纳人、赦免人的罪(来九22);另一面「借着人的信」,使人得以取用耶稣流血救赎的功效,坦然就近神(来十19)。
对人来说
【创十五6】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亚伯兰最蒙神悦纳的不是行为,不是他为神做了些什么,而是他对神的信心,相信神所说的一切话。所以「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因信称义」是人得救的唯一途径。另外,人也要履行保持与神之间关系所应尽的要求,尽当尽的本分。扫罗对大卫说:”你比我公义;因为你以善待我,我却以恶待你。”【撒上24:17】因为大卫身为臣子,守住了他的本分,拒绝杀害他的王。在他心目中,虽然扫罗已经被废,但依然在王的位上,因此从某个角度而言,依然是耶和华的受膏者(撒上26:9)。“我们若照耶和华我们神所吩咐的一切诫命,谨守遵行,这就是我们的义了”【申6:25】
总之,对神来说,“义”是神的属性,是神的道路,是神行为不变的法则; 从人来看,人是按照神的形象所造,但只有外表是不够的,需要神进来做其中的实质。神借着祂的创造显明祂的永能和神性;祂借着祂的忿怒,显明在我们的不虔不义和罪的上面;但是神更借着耶稣基督,把祂的爱、祂的义、祂的福音显明给我们,要我们每个人都悔改归向祂。
根据圣经和合本 圣经综合解读编辑整理
常常竭力多做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