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奉献

十一奉献是旧约中的概念。律法规定所有以色列人把财产和收成的十分之一交到殿中(利未记27:30;民数记18:26;申命记14:22-23;历代志下31:5)。有时简称“十分之一”(申26:12;玛3:10;太23:23)。根据摩西律法,以色列人每年要奉献土地出产的农作物和牛羊生产的子畜的十分之一,交给利未族人,用来维持他们的生活。利未族人从人民的奉献中再拨出十分之一给亚伦家族的祭司,用来维持他们的生活。此外,律法中还有其他关于十分之一奉献的规定。

在新约圣经中,没有对信徒要十一奉献的明确教导。实际上,信徒奉献的原则是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十二1),而不仅仅是十一奉献。先把自己献给主的人,所有的都是主的,自然会顺服圣灵在里面的调度和管理。圣灵不会勉强我们,也不会使我们作难,只会把我们带到主面前,叫我们看见 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因此能活出身体的见证。

圣经记载:

【利廿七30】地上所有的,无论是地上的种子是树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华的,是归给耶和华为圣的。

【林后九6-7】『少种的少收,多种的多收。』这话是真的。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

en_USEnglish